第一辑 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6&A=1&rec=473&run=13

清末至民国期间,除民食必需的盐务由县府时管时停之外,市场物价主要由绅
商和经纪视行情而升降。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和市场货币混
乱, 县内物价多由商号和资本家控制。1943年2月,巨野抗日县政府始设工商局,
1947年改称工商科,兼管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物价。
新中国建立后,从1952年至1953年,县人民政府先后设有计划科和计划委员会,
管理物价。1958年至1966年,县设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
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兼管物价。1984年专门设立巨野县物价管理局。1990年,
县物价管理局设有物价检查所。县企事业部门有的设有物价信息科,有的设物价股,
有的单位配有专职物价员或兼职物价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