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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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1990年,巨野县共制订和实施了七个“五年计划”。
在实施计划过程中,中共巨野县委和县政府,都把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当
做头等大事和奋斗目标,动员和组织全县人民,积极实施。在执行计划程序上,坚
持了以下步骤:一、计划部门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必须经过县党代
会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和县政协委员会协商;二、计划确定后,一般通
过县委扩大会、政府成员会和县、乡镇各级干部会、群众会,层层贯彻落实;三、
按照计划项目和有关政策规定,每月、每季度、每年检查一次计划执行情况,由县
政府综合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四、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全
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
计划完成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并制订下年度经济计划和各项事业计划;
五、坚持民主监督制度,经常听取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办理
人民来信来访和人民代表提案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六、对计划物资由县计委掌握和
统配指标,由商业、供销、物资等部门按计划供应。
从国民经济计划实施情况看,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1955年和1956年,农业计
划完成较好,粮食单产、总产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957年因受特大水灾,农业减
产较重。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左倾的错误影响,农业计划脱离实际,工业新
上项目较多,不仅没有完成工农业生产计划,而且挫伤了农村生产力,加上自然灾
害的影响,造成1959年春和1960年春,生产、生活严重困难, 直至1961年,才开始
好转。第三个五年讳划时期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
计划失控,管理混乱,经常出现停工停产,全县工农业生产虽比最困难时期的1959
年和1960年有所提高,但仍未摆脱多灾低产和吃粮靠统销,花钱靠救济、生产靠贷
款的景况。进入第五个计划以后,由于拨乱反正,安定团结,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来,加上改革开放和推行联产承包
责任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直至第六个五年计划和第七年五年计划,完成越来越好。
1990年,全县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完成3.55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平均每年增长1
.5%;国民总收入完成3.0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工农业总产值完成6.22亿
元,平均每年增长6.7%;县属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8361万元。在工农业总产值
中,农业所占的比重由68.9%下降到46.3%,工业由31.1%上升到53.7%。农
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7.2%,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9%。社会商品零售额平
均每年增长10.8%,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8.3%,全县职工平均年工资由1985
年的864元增加到1990年的1600元, 农业人均收入由338元增加到447元,城乡居民
储蓄余额1990年末达2760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