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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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每年都对城乡居民中的重点贫困户,特别是对孤儿及
聋哑、盲、残等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区别情况,或则帮助其开展生产自救,或则由
集体包干,或则由国家补助救济,使其维持一般生活水平。巨野县残疾人联合会调
查,1990年全县共有各类残疾人4.1万人。社会各界,采取募捐与“有奖募捐”等
形式,捐款达1.3万元,帮助残疾人就业,解决生活困难。
对被精减和退职确有困难的职工,也发放了适量的生活补贴。1961—1965年,
全县就有202名职工享受补贴生活费的待遇,每月6900元,全年8.1万元。1990年,
享受生活补贴的201人,全年8.4万元。
建立“孤儿院” 和“敬老院” 。1958年后的三年困难时期,人民公社办起了
“孤儿院”、“敬老院”。1959-1965年,全县11处公社共收养孤儿250名,1966年
“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解散。1984年8月起,薛扶集乡政府创办了第一个敬老院。
至1990年,实现了一乡(镇)一院,受到了省、地区的表扬。大义镇和李集乡敬老院,
是山东省的先进单位之一。
对农村的“五保户”,也由村内集体保证供给生活所需,做到了“老有所养”。
对于聋、哑、盲、残人家,县政府于1985年下达文件,在农业税、集体提留和社会
其他集资方面,都给予照顾。1985年下半年,开始筹办社会福利工厂,目的是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逐步解决其生活出路,创造社会财富,积累社会福利基金。国
家免税,并给予优先贷款和适量的资金辅助。1985年至1990年底,城关镇、田桥乡、
李集乡、田庄乡等9个乡(镇) ,已办起浸油、餐巾、柳条编、塑料、粉丝、酱油、
轮胎复新、食品等18个门类、19个福利厂。国家辅助资金共计60万元。容纳残疾工
人400余名, 占全县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的40%。社会福利工厂的经济效益良
好。李集乡食品加工厂的“青红丝”,畅销全国;城关镇的餐巾出口美、日、澳等
国;田庄乡的柳条编织品,每年出口创汇35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