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管理监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6&A=1&rec=360&run=13

清末以来至新中国建立前,历代县级官府管理财政,主要是为摧捐纳税,供应
官府人员奉薪和军需用品,遇到自然灾害之年,虽然也以赈济灾民为名,减赋减税,
发放一些救灾物资,但多数被贪官污吏巧取豪夺,占为已有。
新中国建立扈! 中共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财政管理工作,不仅逐步建
立健全了财政管理机梅。加强了财政管理人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
而且制订了一系列财政管理方针、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县委、县政府有分管财政
的书记、县长,县财政部门尽职尽责。财政部门和各单位财务人员都制定了严格的
规章制度。并且坚持财政公开、上下统一、群众监督等办法。从1953年建立县级预
算单位以来,开始实行统一开支标准,经费实报实销。1954年,改为在规定标准范
围内,按年计划控制实报实销。1958年,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预算,实行包干
管理。l961年,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行政事业经费实行定额包干。
1981年,对单位预算实行了按人定额包干。
县财政部门每年初编制财政预算,年底根据预算执行情况编报本年决算。1953
年前的预算、决算,报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审查批准。1954年后,按照立法编制审批
程序,预算、决算必须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财政部门具体实施。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预算立法程序被打乱,1967年建立县革命委员会,预算、
决算都报县革委办公室和生产指挥部审批。1981年,恢复预算立法程序,预决算都
必须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县财政部门主要管理:核定与调整单位收支计划;按照预算程序拨付行政事业
经费;掌握开支标准;审批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商品;审核月、季财务报表和年终
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动用进行检查监督。
对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包括县、乡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1980年前,
由地区带帽下达指标,县财政按计划指标控制拨款支出。对部门的专款支出,经常
进行检查监督,促使单位专款专用,合理开支’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从1980年实行“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后,每
年收支预算安排,上级只分配收入计划;支出计划由县自行安排。对事业单位,逐
步推行了企业化管理,促使事业单位用自身的能力发展事业,上级酌情下达专款资
金,给予补助。
企业财务管理:县财政局专门设立了企业财务股,具体管理企业资金,帮助企
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支持企业挖潜、革新、改造,节约使用资金,提高经济
效益。1980年后,通过推行“利改税”,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克
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特别是通过治理整顿,对各企业清查固定资产,清查流
动资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全面经济核算制,促进了企业管理正规化。
支农经费管理:1977年前,支农经费除银行贷款以外,县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
无偿支援农业经费。1978年后,把以前的支农资金改为支农周转金,从无偿变为有
偿周转(无息),按比例归还。1980年后,逐步改为全部归还。
对预算资会管理:在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部门专户并存,
银行监督。单位编报年度计划、决算和季报、年报,由主管部门审查汇总,报县财
政部门具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