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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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期间(1840~1948年),巨野县设有专门的劳动管理机构。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工业、商业的发展,工人队伍逐步壮大,开始重视劳动力
资源的开发和管理。1950年至1959年,先后由民政科和计划委员会管理,计委内设
计划组具体负责。1960年至1961年,县政府内设劳动科,1962年撤销劳动科,仍归
计委,直至1966年。1967年至1974年,先归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后归
计划组管理。 1975年,县设劳动局,编制6人。到l990年,县劳动局编制为36人,
下设办公室、计划调配股、工资福利股、安全监察股、劳动争议仲裁处、劳动服务
公司、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