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机械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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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1840年以来,曾经3次迁民。第一次,1855年(清咸丰五年) ,唐守忠、王
孚带领数千灾民,到微山湖西岸开垦湖田,建起村镇,安家落户至今。
第二次, 1956年3月16日开始,县人民委员会根据省、地区分配任务,动员组
织农民361户、 1588人,青壮年2629人,迁移到黑龙江省肇东、庆安、宁安等县,
从事垦荒。
第三次,1961年春,根据国家规划,东平湖蓄水区群众,迁入巨野190户、697
人,安置在田桥、龙固等公社。不久,湖区建起村台,又全部返回原籍。
迁人迁入巨野县的人口,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干部职工调入和大中专毕业生
分配;二是军人退伍转业;三是婚姻;四是在外省区落户者返回原籍。1953年选民
登记时, 迁入85户、450人。1960年至1990年,共迁入113586人,其中有l970年从
沿海和大城市“疏散人口” 时迁入的8000人; 1980年迁入11833人; 1990年迁入
9736人。
迁出 巨野县迁出人口,主要是高初中毕业生升入大中专学校、青年应征入伍、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知识分子家属“农转非”、外出经商办企业,等。1953年迁出
1371人。1956年迁出4214人。1980年迁出7802人。1985年,迁往省内7459人,迁往
省外1314人,1990年迁出8063人。
流动人口清末至民国期间,因灾荒、战乱、生活所迫,贫困农民常“闯关东”
(去东北)、“下山西”,寻求生路。新中国建立后至1978年,每年春或秋后,仍有
少数青壮年到东北、 山西等地,找活干、挣钱花。其间,1958年至1960年外流达6
万多人。1980年后,家庭承包责任制普遍推行,生活水平提高,原外流人员纷纷申
请迁回。实行开放政策以来,一批能工巧匠 到外地承包项目,经办工、商、运输、
建筑、服务业,到1990年,仍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