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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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期间,封建统治阶级重男轻女,妇幼健康得不到关心照顾,产妇死
于难产和产褥热,婴儿死于脐带风或其他疾病者,不计其数。新中国建立后,中共
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 设立专门机构, 采取许多有效措施,发展妇幼保健事业。
1952年8月,县成立妇幼保健站,配专职妇幼保健人员2名。1953年1月、6月、7月,
三次培训新法接生员共217名。 各区驻地及集镇均成立了新法接生站,全县共建新
法接生站31处, 每站配新法接生员2至3人。同年,县妇幼保健站人员增到8人,设
产床2张,新生儿病床4张。1956年,全县12处区卫生所,都配备了专职妇幼保健人
员。 1960年,全县新法接生站488处,新法接生率已达90%。1966年,县、乡两级
配有妇幼保健人员20名,1976年增至27名,1988年增至62名(其中县站16名)。1990
年增加到1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