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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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分文塾与武塾、文塾分义学、家塾、村学三种,义学是由各家庭的祭田、
公家的学田和寺庙的庙田作为经费,聘请教师1至3人开课授徒,学生不交学费,家
塾系富户出资聘请教师,在自己家里教育自家的子弟,这样的教师被称为“西席”。
贫寒人家请不起教师,托人求情让自己的子弟求学,这样的学生称为“附学”。村
学是由一两个村庄的小康之家联合设立的书塾,教子弟认几个字,学写契约或流水
帐。义塾、家塾的教师多半是屡困科场但又很博学的秀才,而村学的教师多半是没
有功名或粗识文字的人。
清朝末年,巨野城内著名的塾师有王舒翘(廪膳生),馆址在城隍庙后院;郑鹄
(贡生),馆址在大隅首东路北常家私宅;李昆山(贡生),馆址在大隅首东路南现城
关镇的东院;王××(贡生),馆址在郝家私宅;其它还有陈广善、王普卿等。城外
有赵太云(学馆在刘官屯)等。
这些私塾,启蒙时授以《百家姓》、《三字经》、《干字文》,然后以“四书”、
“五经”为主要教材。先读四书,后读五经。每日的科目是:二、三年级的学生只
是读书、背书、写字。有相当的理解能力时,才开讲作文,为参加县考做准备。每
日的时间分配是:早上先背诵昨天的生课,背完后,即由老师授给当天的第一号书。
“一号书”即书上的几节,字之多少,按学生的接受能力而定,“授书”也叫“正
书”,正书时,老师让学生指着书本,跟着老师念三遍,念完就算正完了,正完之
后,学生在自己的座位上去读。早饭后,学生便到老师桌前去背,背会了,再正第
二号书。最后正第三号书。背完了三号书,才算完成了一天三号书的任务。此后便
去写字。午饭后与晚上再温习念过的塾书。如正念《诗经》的学生,便温习四书,
第一天通背《论语》第二天通背《中庸》、《大学》,第三天通背《孟子》,这样
周而复始通背,由于一人至少通背一本,十余人的私塾教师没有时间挨个检查,于
是便从各学生应背的书中提出一句,让学生接着去背,以省时间。程度较高的学生,
每天上午听讲或回讲四书,临帖写字;第三天或五天作一篇文章,灯下还要学习经
书之外的古文。
二三年级的学生由于未开讲,对所背之书概不理解,只不过是死记硬背。
私塾的学生没有室外活动,到厕所只有一个令签,轮流使用。一般的塾师都严
格遵守“教不严,师之惰”的古训,他们的“严”实际上就是一个“打”字:读错
了打,背不过书打,早退打,迟到也打,塾师以“打”为法宝,家长与社会人士也
认为不打不能教好学生,因而最有声望的塾师也往往是最能打学生的塾师。民国以
后,私塾尚多,据民国4年巨野县视学的统计,全县尚有120余处,县城之内著名的
塾师有:张福星,在徐街徐兰州家设馆;李树藩,在姚振华家设馆;傅成丹,在西
门里王端楷家设馆。
武塾多是富裕人家的家塾。武塾之中,至少须有一匹走马,其余硬弓、大刀、
制石、武场都需齐备,一般人家难以办到。武塾中的学生多是身体强壮的青少年,
否则便不能搬制石(每块制石大的50公斤,小的25公斤) 。拉硬弓(需30多公斤的力
量) 、举大刀(30多公斤重),武师多是壮年的武秀才。日常的教学活动是;武师示
范,学生练习,武师纠正,到一定程度,才参加武场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