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文化体育局为县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和公共 图书馆事业,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管理群众文化事业,推动企业文化、社会文化; 主管全县文物工作,对全县文物事业进行规范型管理;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会同有关 部门指导和管理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艺术发展,广泛开展文艺交流活 动。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1人。内设办公室、文化艺术股、文化市场综合管理股、政 工股4个股室, 下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文化馆、图书馆、文物事业管理所、豫剧 团、 剧院等事业单位。全系统有编制人员131人。核定财政补贴事业编制32人,实有 11人(包括从局机关下属单位抽调的5人)。下设办公室、监控中心2个职能股室和文 化市场执法、新闻出版执法、广播影视执法3个执法中队,3个股级单位。曹县文化体 育局先后获“山东省综合执法先进集体”“山东省打击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先进集体” “全省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评第一 名”“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第一名”“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全 市文化系统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第一名”“2014年度菏泽市‘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 “菏泽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第十届中国艺术节菏泽市参赛 和筹办工作先进集体”“菏泽市第五届农村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菏泽市第三届 鲁西南鼓吹乐大赛优秀组织奖”“菏泽市‘群文精品’巡回演出组织奖”“菏泽市第 二届戏曲票友大赛优秀组织奖”“曹县第三届物资文化交流会优秀组织奖”等多项集 体荣誉。 2014年,争取省财政鼓励文化事业发展扶持资金350余万元,创建100家文化信息资源 共享工程示范点,配备标准化资料橱柜、专用投影仪、光盘(内容包括农村养殖、种 植、生产销售、健康保健等100种信息资料);充实提升100家农家书屋,为每个书屋 配发图书1000册,2米高、2.7米宽的标准化专用书橱1组;提高完善100家文化大院, 为每个村配发建身器材1套,农村科普光盘100盘,标准化专用橱柜1组,投影仪1套, 演出服装30套, 文件橱、光盘橱各1组,图书1000册,电脑及室外演出音响等配套设 备;面向全县27个乡镇街道开展3期培训班,培训文艺骨干156名;组织专业艺术演职 人员30余名下乡演出, 各乡镇辖区内所有文艺团队全部参演,演出112场,参演人员 5200余人, 辅导秧歌队448个;结合100场文艺下乡演出活动,推选出103个综合实力 强的特色秧歌表演队,为他们配备演出服装、便携式音响、开展专业艺术指导等培养 工作。 组织开展第七届群众文化艺术节,活动从正月初一持续到正月初七,上午为综合文艺 演出,包括秧歌、唢呐、竹马、舞狮等民间艺术及舞蹈戏曲;下午为曹县豫剧团专业 戏曲演出, 整个活动历时7天,演出110个节目,演出人次730人次,累计观众超过10 万人次。 利用节假日联合县老干部书画协会、 曹县书画协会举办“书法知识讲座” “美术、书法、诗词、健康”等知识讲座及书画交流活动12场次,开展书画、摄影、 图片等展览6次, 组织参加各级文艺比赛。举办消夏啤酒节大型群众文化活动,邀请 省歌舞剧院演出节目11个,包括戏曲、山东快书、杂技、歌舞、二人转、模仿秀。活 动融合啤酒、烧烤、餐饮、文艺演出、展览、戏曲茶座等系列活动。 参与曹县第三届物资文化交流会,举办10场专业戏曲演出,5场综艺演出、60个节目; 安排外来文艺团体演出场地480平方米,演出项目包括歌舞1个、过山车等大型娱乐项 目3个, 飞车1个,儿童娱乐项目23个;展出非遗展品12种,各类书画310幅。完成送 戏下乡450场,送电影下乡13956场。 开展对非遗项目摸底、普查,新筛选出非遗申报项目4个,公布第三批县级非遗名录4 大类6项;申报“曹县皮影”等6个项目参加第四批市级非遗保护名录评选;组织“木 雕” “柳编”等6个项目参加第三届全国非遗博览会。至2014年底,全县入选国家级 非遗名录、省级非遗名录、市级非遗名录36项,入选数目位居全市第一位。具体情况 是国家级非遗名录2项:曹县江米人、柳编编织技艺。省级非遗名录12项:曹县木雕、 桃源花供、接骨膏制作工艺(活血接骨膏、全鸡接骨膏)、曹县江米人、柳编编织技 艺、龙灯制作技艺、戏文纸扎、二洪拳、八卦掌、曹县烧牛肉、伊尹传说。市级非遗 名录22项:曹县木雕、桃源花供、接骨膏制作工艺(活血接骨膏、全鸡接骨膏)、曹 县江米人、柳编编织技艺、龙灯制作技艺、戏文纸扎、二洪拳、八卦掌、曹县烧牛肉、 伊尹传说、蹦伞、商汤鼓角、商汤传说、麻酥糖制作技艺、马叉舞、鲁西南传统木工 制作技艺、曹县皮影、竹马舞、狮子舞、曹县老土布。 邀请省级考古专家对梁堆遗址、郜堆遗址进行为期40天的考古勘探,考察中发现了大 面积夯土层、古墓葬,以及岳石文化、大汶口文化,夏、商、周至汉代等不同时期的 陶片,这些文化层古遗址在山东省具有极高的考古价值,也为证实曹县商汤都亳的历 史地位提供了重要佐证。山东大学考古系教授方辉、省考古研究所所长孙波多次到勘 探现场考察指导; 开展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完成对系统内787件馆藏文物和 系统外753件文物的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 对重点古遗址进行抢救性保护,为梁堆、 郜堆等遗址筹建“会盟殿”、遗址院墙、门岗、监控等;投资25万元,委托省博物馆 对20件馆藏文物进行抢救性修复。 完善剧团“演职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创作表演奖励机制”等激励措施,公开招聘团 长1名、副团长2名、优秀演职员18名。恢复和编排大型古装戏20余部,新创作《金龙 湾》《玫瑰花语》两部大型现代戏在全县公演,《金龙湾》入选“菏泽市文艺精品工 程”。剧团改革走在全市前列,栖霞、茌平、滨州等地先后到曹县学习剧团改革经验。 对全县娱乐、音像、印刷出版、演出市场进行严管彻查。2014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1次, 出动检查人数88人,检查文化场所500家次,收缴侵权盗版及非法书报刊3200 册、非法音像制品3100张。制定八项措施,重点加强“网吧”管理,建立“网上监控 平台”,对全县网吧实时监控;安装“净网先锋”软件,对不健康的网上内容进行过 滤监督;实行“零点断网”,避免包夜经营;实行“实名制”上网,杜绝未成年人进 入;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聘请社会监督员,强化齐抓共管;实行分片包干, 监管责任到人;严管重罚,吊销16家违规经营网吧营业执照。 组织知名人士对特有文化进行搜集整理,编写《关于曹县文化符号融入城市建设中的 建议》,提交给县建设规划部门并被采纳,组织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多次修改、跟进 服务。全县有20余处体现曹县商都文化、民俗文化和“戏曲之乡”“书画之乡”“武 术之乡”等特有文化符号,以浮雕、铜雕、文化柱、文化长廊等形式融入到东顺河、 八里湾太行堤河风景区、幸福广场等城建项目中,曹县新城区建设的文化内涵得到提 高。 打造“商都文化”品牌,在县城主要道路节点设置大型宣传牌,邀请中央、省、市新 闻媒体到曹县采风,拍摄专题片,利用牡丹旅游节、省文博会、深圳文博会、中原经 济区文博会等平台进行宣传推介;成立仿古文化一条街招商领导小组,按照“服务企 业发展、助力项目推进”原则,制定完善《仿古文化一条街经营方案》,组织相关人 员赴青州、商丘等周边地区考察学习成功经验并进行招商宣传,与县内外97家商户达 成入驻协议,经营范围涵盖书画产业、非遗项目、古玩金石、文房四宝、字画装裱等; 组织云龙木雕、珠峰木艺、鲁艺木业三家企业参加国家财政部、商务部、文化部等十 部委联合评选的“2013—2014全国文化产业重点出口企业”并获批准;组织马金凤大 戏楼申报“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云龙木雕工艺有限公司申 报“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并获批准;为珠峰、鲁艺等3家文化产业企业争取省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6万元。 2014年, 曹县业余创作人员创作热情依然不减。 2月, 董克勤的《小小说三题》在 《时代文学》上半月刊发表。10月,在山东省总工会、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 文化厅、山东省文物局联合举办的“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首届山东省职工摄影展” 中,王晓新摄影作品《奠基者》获三等奖,孟宪军摄影作品《精雕细刻》获优秀奖; 同月,在山东省老龄办、山东省文联、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第二届山东省老龄 主题摄影大赛”中,孟宪军摄影作品《父子同乐》获优秀奖,王孟儒摄影作品《我啥 都会》 获入选奖。12月,董克勤诗歌《季节断想》在泰国8日的《中华日报》发表, 小说《大耳朵刘得俊》入选省作协编选的《齐鲁文学作品展2014小说卷》。曹雨河分 别在《当代》第一、二、三期连续发表文学评论,在《延河》第八期发表评论《展翅 的蝴蝶与世俗的菜刀——评北京作家阿南的小说》,在《长篇小说选刊》第五期发表 文学评论《灵魂的回归》,小说《父亲》入选《齐鲁文学作品展2014小说卷》。戴云 蛟的歌词也不断见诸报端。 供稿人:司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