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类 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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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国家统计局曹县调查队是经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和国家统计局批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体制改革方案,在原曹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基础上改组成
立的,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内设综合科、农村调查科和产业调查科;核定编制
9人。
国家统计局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
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上级调查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
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主要职能:完成
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统计调查;完成上级调查
队交办的地方统计调查;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有关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指导地方
调查队的业务工作;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负
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完成国家统计局和上级调
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0年至2013年,调查队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职能,努力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服
务水平,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养殖场区、企业机关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充分发挥依法开展统计调查、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2010年至2013年,均被山东调查总队评为“山东调查队系统先进单位”,并连续保持
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分别承担了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
产品价格调查,农作物抽样调查,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畜
禽监测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等经济调查业务,同时负责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调
查、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专项调查。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2010年,继续开展农村住户调查,2011年初,启用新
一轮样本轮换, 调查样本为12个村及120个调查户。2012年,国家统计局全面部署城
乡一体化住户收支调查改革工作,建立科学统一的居民收支调查体系,提供城乡居民
统一的收支数据,全面反映居民的生活状况。启动一体化住户调查,抽取新一轮样本
小区和调查户,包括农村住户样本和城镇住户样本;2013年,增加至15个村居(社区)
150户, 并由国家住户调查样本和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两部分组成,分别满足国家、
省一级的需要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市县管理的需要。住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
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
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
况等。由抽中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登记收支日记账,每月由调查队录入微机、汇总
上报。

【农民工监测调查】 2008年始,启动该项调查。调查目的是通过定期收集农民工相
关信息,准确反映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就业、收支、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等
情况,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发展变化情况,为制定科学的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农
民工工作提供依据。调查对象为11个抽中调查小区和抽中住户的所有住户成员。调查
内容包括: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外出就业人员及本地非农务工
人员工作条件、收支情况、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农村劳动力本地非农自营和创
业情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调查小区人口、劳动力及举家外出情况等。数据采集
主要采用调查员上门面访并填报调查问卷的方式,采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数据处理程
序进行调查数据的录入和初步审核。调查数据处理完成后,由国家统计局负责发布统
计数据。

【农产品价格调查】 该项调查的启动时间为2000年,调查目的是全面反映农产品价
格水平,准确把握全国主要农产品生产价格、集贸市场价格走势,用农产品价格信息
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研究农业市场竞争力与农产品供求状况,满足农
业与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为各级政府制定农业保护政策与农产品流通政策提供决策依
据,向社会各界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调查内容包括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农
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调查。调查范围包括抽中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户和农产品集贸
市场,曹县抽中19个农户、6个生产经营单位和1个农产品集贸市场。分别采用登记农
产品生产者价格台账和现场采价的方式实施调查, 报告期分季度报表和月度报表。
2012年5月, 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调查启用手持电子移动终端设备现场采价的方式,
定时定点,使用手机采集农产品零售价格。

【农作物抽样调查】 该项调查属于国家调查,1984年启动。统计调查内容包含各级
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主要农业统计指标。调查范围包括抽中农业生产小区
和经营户,调查数据包括从抽样调查点取得的各季农作物播种面积、实测产量等各项
资料。其中省级粮食数据有国家统计局统一对外发布,并作为农业核算的依据。曹县
系国家抽中调查县,曹县调查队负责实施农作物抽样调查工作以及调查数据的审核、
汇总和上报。2011年,进行新一轮样本轮换,曹县抽中青堌集镇车庄等15个调查村,
按照登记地块、建立台账、入户调查、填写报表的调查方法,分别按规定报告期开展
调查,并填报样本点地块调查表、农户种植意向调查表、农户农作物播种面积台账、
分作物逐块估产登记表等。

【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 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县粮食生产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
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开始县级粮食抽样调查
改革。 2011年山东省在曹县等3个县(市、区)开展县级粮食调查试点工作,2012年
起在全省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调查范围是全省所有粮食生产县,包括享受国
家财政奖励的粮食生产大县;调查内容是主要粮食作物和小品种粮食作物两部分;调
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实测实割,推算出粮食生产县夏粮、秋粮及全年粮食产量。具
体实施由调查队承担,抽样调查结果由山东调查总队会同省统计局进行审核、评估、
推算,由山东调查总队报国家统计局核准。经国家统计局核准后的粮食产量数据,为
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并作为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安排、财政奖励和补助政策执行的主
要依据。根据调查方案,曹县抽中20个行政村,分布于15个乡镇。

【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 2000年启动。调查目的是为客观反映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
水平,满足农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农业生产效益的需要。调查内容包括粮食作物、畜牧
业、林业、渔业及农业其他产品的中间消耗,包括物质消耗和生产服务支出;调查对
象为抽中的农户和非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采取抽样调查和
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取得数据,审核汇总后上报山东调查总队。

【畜禽监测调查】 此项调查是全省畜牧业统计调查的组成部分,2008年11月启动。
调查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省范围内的规模户和生产单位,另一部分是抽中的散
养户调查小区,实行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曹县畜禽监测调查样本为11个调查小区
全部农户以及全县445个猪、 牛、羊、禽各类规模以上养殖户或生产单位。调查实行
分季定产,抽样调查推算的猪、牛、羊、禽数据为全省的法定数据,是进行农业经济
核算的依据。同时,调查结果作为评定省级生猪生产大县的重要依据,关系到畜牧奖
励政策和资金的落实。

【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 此项调查是国家统计调查,目的是为反映规模以下服
务业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环境,为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信息参考依据。调查范围为辖
区内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 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服务业样本法人单位。
2008年启动。调查内容包括法人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经营环境、遇到的困难
及建议等。曹县抽中40个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作为调查样本,调查方式为季报,由调
查队负责实施。其中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非联网直
报企业由调查员或统计机构录入基层表数据,调查队进行数据审核、验收、查询。
供稿人:邵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