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全县干部由县民政科管理。1953年,党政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县政府人 事科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具体负责管理干部的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民委员会人 事监察科被取消,干部管理处于混乱状态。1975年,重建县委组织部和县革委人事局, 干部管理恢复正常。1984年,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干部管理实行“简政放权”, 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部分管理权限,将原来由人事局管理的各系 统股级干部的权限下放到各系统管理。党委系统和副区级以上的干部,仍由县委统一 管理。 1991年始,实行编制五联单制度。1993年2月,冻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和人员;6月,设立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与人事局合署办公;7 月, 建立曹县人才交流中心。1996年9月,开始进行县乡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首批 过渡范围包括全县80个单位,有1967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同年起,新 录用国家公务员,均经过严格考试选拔,经培训后上岗。至2009年底,曹县县直党政 群机构有36个,行政编制636人,实有在职人员508人。27处乡镇街道行政编制1040人, 实有在职人数807人。 各类事业单位856个, 其中县直217个、乡镇639个,总编制数 13490人,实有在职人员105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