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政策环境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h2&A=2&rec=336&run=13

1992年9月26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在解
放思想、扩大开放、加强宣传、用活政策、转变职能、改善环境和吸引人才等方面提
出15条意见。 1996年4月25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等一系列文件,鼓励外商到曹县经商办厂,在土地供应、税费征收等方面享受国家、
省、地以外的当地优惠政策,并对引荐外资人员给予奖励。1999年11月11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曹县城区开发改造的决定》,要求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
下,本着政府不赔不赚,开发商赢利发展,单位、居民利益不损的原则,大胆解放思
想, 不拘一格广招国内外客商到曹县投资、发展、干事业。2000年3月28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在工商、税务、
公安、 交通、金融、电力、通信等服务方面作出19项规定。2001年1月,县委、县政
府作出《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关于招商引资的奖惩规定》。主要在建设用
地、 税收、收费、引进人才、奖励制度、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9条优惠政策。同年,
曹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2002年1月5日正式挂牌办公。首批进入中心17个部门,设服
务窗口22个,按照“便于、高效、廉洁、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集中项目审批、
证件办理、政策咨询、相关问题协调与接受各类投诉于一体,推行一门受理、联合办
公、 一站式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和群众办事误工赔偿制。2002年9月26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曹县(青岛)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共5章、17条。进
一步完善用地、扶持、服务、奖励等方面的政策。主要内容有园区内“零收费”政策,
凡进园兴办生产性工业企业, 实行税外无费;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
入园企业,政府协调金融部门为企业筹集部分贷款承诺;对新建企业需办的一切手续,
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承诺;对投资数额大、高附加值、
高利税、高科技含量的入园项目,按“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更加优惠
的政策。2003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共16条。进一步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人民币, 或境外资金5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入园企业,
实行建设用地零转让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境外资金
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入园企业, 或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省星火计划和国家专
利项目以及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项目),实行建设用地零地价转让政策;对
来曹投资生产经营性项目的国内外客商或引荐单位(个人),给予奖励的政策。县政
府每年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100万元,专门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2005年7月28日,
县委、 县政府制定《关于曹县(青岛)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共5章、14
条。主要在建设用地、财政扶持、引进人才等方面作出规定。2006年2月27日,县委、
县政府作出《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几项制度规定》,主要内容有举报奖励制、
检查零收费制、连带责任制、绩效公示制、责任分解制、亲商安商护商制、服务包办
制等7项规定。3月,县政府制定《曹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曹县招商引资奖励办
法》和《曹县优化经济环境“十不准”规定》,从土地、税收、奖励等方面更加让利
于客商,从行政执法方面服务好客商。2006年5月8日,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
膨胀工业企业的意见》,提出进一步从经济利益、政治待遇等方面奖励企业法人,膨
胀企业规模,鼓励企业到县经济开发区创办、领办工业项目等7个方面意见。2007年4
月2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会议,对基础设施建设硬环境和
服务软环境建设方面做专题研究部署。2008年,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
优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关于部门承诺监督处理办法》和
《曹县民族毛纺基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成立曹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
室。 进一步明确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如何搞好服务的规定。2009年4月,从县
直机关、企业和基层群众中聘请50名优化经济发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依法行政、 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6月29日,县政府召开优化环境工作会议。就
进一步优化大项目落地、施工环境等作出部署。成立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包区
域、包项目领导分工责任制,严厉打击破坏、刁难、干扰、影响大项目建设步伐行为
和恶势力, 对大项目落地施工建设提供“保姆式”服务。11月8日,县委召开专题会
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对搪塞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违反程序、
失职渎职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直接责任人一律给予下岗处分。年底,全
县开展百名优秀科股长和“十佳”基层站的创建活动。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
案件25起,8名责任人受到下岗处理,全县招商引资环境得到优化、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