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 1980年, 在砖庙公社开展土地承包试点工作。1981年,在总结试点单 位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制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生产队 按人口把土地承包到户, 国家征收任务、 集体提留通过签订合同分别落实到户。至 1982年, 全县共有6814个生产队实行大包干,有524个生产队实行包产到劳力,两项 合计占生产队总数的99.7%。 承包责任制初期存在责任田零碎、承包期短、土地投入 不足等问题,1984年7月始,全县对零星地块统一进行调整合并。采取土地分等定级、 分等作价、折合“标准亩”的办法,按每户1~3块地,最多不超过5块地的要求进行整 合,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并发放土地承包使用证。年底,承包地块由原来平均每 户10.3块减少到4.1块,生产效率提高。1998年,全县开展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工作。 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县政府直接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 并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至2009年底,全县1169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土地延包 工作,签订承包合同25万份,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5万份,占总承包合同的 100%。 土地流转 2000年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向城镇转 移,依靠经营土地的农村劳动力逐渐减少,农民土地使用权转包、租赁、反租承包等 土地自发流转现象出现。2008年,县委、县政府根据曹县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在 完善土地承包政策的同时,鼓励农民自愿依法进行土地流转的意见。各乡镇成立土地 流转办公室,具体负责乡镇内土地流转工作。2009年6月,借鉴滕州市土地流转经验, 县委、县政府制定《曹县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择经济 条件较好的庄寨、古营集、青堌集等乡镇,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试点。年 底,共流转土地面积3500公顷,约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3%,其中,转包1746.7公顷, 转让826.7公顷,互换186.7公顷,租赁566.7公顷,土地入股173.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