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分基本建设工程和农田水利两类。基本建设工程,属国家计划工程,由 国家直接投资;小型农田水利,系民办公助,资金从地方农田水利经费中解决。在资 金管理上,凡属省地指定的项目,由县水利局编制预算,报上级水利部门核定,县组 织施工,资金由省、地直接拨给,县建设银行支付并监督执行。个别工程,实行周转 金的办法,由国家一次贷款,受益单位分期偿还。 80年代,水利工程实行招标承包制,基建项目投资,实行大包干,节约归己,超 支不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坚持群众自办为主,乡、队自筹资金兴办,国家给予适 当扶持。1984年,县开始征收水费。水费的使用,除上交地区引黄水费外,下余部分 由县、乡掌握使用,全部用于水利建设,不准挪用。县内则重点用于引黄工程配套和 工程岁修。 1956~1985年曹县水利投资统计表 单位:万元 ┌──┬───┬───┬───┬──┬───┬───┬───┐ │年份│合计 │基建费│事业费│年份│合计 │基建费│事业费│ ├──┼───┼───┼───┼──┼───┼───┼───┤ │1956│4.18 │3.94 │0.24 │1973│82.1 │58.81 │23.29 │ ├──┼───┼───┼───┼──┼───┼───┼───┤ │1957│24.77 │14.47 │10.3 │1974│72.39 │43.69 │28.70 │ ├──┼───┼───┼───┼──┼───┼───┼───┤ │1958│30 │30 │ │1975│116.53│49.78 │66.75 │ ├──┼───┼───┼───┼──┼───┼───┼───┤ │1959│20.33 │20.33 │ │1976│100.81│56.77 │44.04 │ ├──┼───┼───┼───┼──┼───┼───┼───┤ │1960│40 │ │40 │1977│322.24│183.88│138.36│ └──┴───┴───┴───┴──┴───┴───┴───┘ ┌────────────────────────────────┐ │续表 │ ├──┬───┬───┬───┬──┬────┬────┬────┤ │年份│合计 │基建费│事业费│年份│合计 │基建费 │事业费 │ ├──┼───┼───┼───┼──┼────┼────┼────┤ │1961│109.32│29.17 │80.15 │1978│148.5 │84.5 │64 │ ├──┼───┼───┼───┼──┼────┼────┼────┤ │1962│85.35 │34.05 │51.3 │1979│298.15 │85.15 │213 │ ├──┼───┼───┼───┼──┼────┼────┼────┤ │1963│33.13 │20.53 │12.6 │1980│158.5 │ │158.5 │ ├──┼───┼───┼───┼──┼────┼────┼────┤ │1964│101.94│59.5 │42.44 │1981│100.8 │ │100.8 │ ├──┼───┼───┼───┼──┼────┼────┼────┤ │1965│48.26 │8.36 │39.9 │1982│166.63 │ │166.63 │ ├──┼───┼───┼───┼──┼────┼────┼────┤ │1966│41.92 │1.76 │40.16 │1983│122.9 │ │122.9 │ ├──┼───┼───┼───┼──┼────┼────┼────┤ │1967│44.82 │ │44.82 │1984│133.17 │ │133.17 │ ├──┼───┼───┼───┼──┼────┼────┼────┤ │1968│183.1 │164.86│18.24 │1985│141.13 │17.5 │123.63 │ ├──┼───┼───┼───┼──┼────┼────┼────┤ │1969│19.92 │ │19.92 │ │ │ │ │ ├──┼───┼───┼───┼──┼────┼────┼────┤ │1970│28.1 │ │28.1 │ │ │ │ │ ├──┼───┼───┼───┼──┼────┼────┼────┤ │1971│75.34 │51.79 │23.55 │ │ │ │ │ ├──┼───┼───┼───┼──┼────┼────┼────┤ │1972│114.88│106.2 │8.68 │总计│2969.21 │1125.04 │1844.17 │ └──┴───┴───┴───┴──┴────┴────┴────┘ 附:建国后重大抗旱防汛纪实 1957年7月3~22日,暴雨连降16次,近800毫米,仅10日一天降262.5毫米,造成 河道漫溢,平地积水,交通断绝,积水面积189.52万亩,水围村庄1924个,倒塌房屋 17.7万间, 砸死58人,伤1684人,淹死12人;砸死耕畜61头,伤1191头,砸死猪羊8 72只,伤4004只。全县组织群众进行抗灾自救,同时,中央和省派飞机空投食品,解 放军派水陆两用车,运来粮食及其它物资救援,至8月底结束。 1960年3~6月25日, 116天未降透雨,受旱面积达19.8万亩。全县投入抗旱劳力 达24万人,使旱情得以缓解。 1963年5月18日夜至次日4时, 10个小时连降暴雨,降水量达276毫米。庄寨、韩 集、 砖庙、常乐集等公社受灾面积22万亩,水围村庄348个,倒塌房屋3773间。县组 织群众抗灾自救,共投入抗灾劳力4万余人,减少了损失。 1966年,全年降水304.3毫米,是建国以来降水量最少的一年。自1965年8月上旬 至1966年的7月9日一直未有透雨,干旱持续11个月。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库、塘干 枯, 河道断流,全县80万亩大秋作物80%减产。全县投入抗旱劳力10万余人,奋战5 个多月,打井8796眼,下泉3000眼,浇麦30万亩,抗旱夏播60万亩。 1973年,春旱、夏旱、晚秋又旱,严重干旱面积69万亩。全县投入抗旱劳力30万 人, 将原有28座大型扬水站进行扩建配套,新建站12处,打机井520眼,维修水闸11 座,新建5座;大型河道,节节拦蓄,为抗旱提供了水源。 从1976年秋直到1977年麦收, 9个月基本无雨。县抽调大批干部到抗旱第一线, 投入抗旱的干部群众30多万人, 利用机井8700眼,机器7100台,水车110部,其他提 水工具15万件,浇麦50万亩,造墒25万亩,抗旱套种35万亩,保秋30万亩。 1985年8月22日8点至23日7点, 全县普降大雨。韩集、邵庄、楼庄三乡、镇降水 量为200毫米以上, 受灾面积5.5万亩,其中绝产2.7万亩。县长朱献瑞,副县长刘天 臣冒雨查看灾情,并带领当地群众进行抗灾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