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8年间,仅有少量砖井,原属私人所有,初级农业合作社成立后,属农 业社所有。1958~1980年间,机井由所在生产队管理使用。每眼井固定专人看管,队 里适当酬劳。加高砖井井台,防止淤垫,盖机井房,保护井、机。新打机井,登记设 卡,建立档案,以便管理维修。对机井的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普查登记,总结管 理经验教训,提高机井管理水平。1980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机井由行政村 统一管理使用,井权归自然村;私人打井,谁打谁管。提水工具承包到人,并向喷灌 发展,个体或联户购置喷灌机,供水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