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以来,菏泽市推行多种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计划生育技术指 导组负责对于确因节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进行鉴定。 1988年7月20日《山东省计 划生育条例》公布施行,菏泽市提倡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妇女放置宫内节育器,已 有两个以上孩子的夫妻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应采取补救措施,终止 妊娠。 2001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施行,全 区采取计生部门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育龄夫妇知情选择安全有效 适宜的避孕措施,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查孕、查环、放取环、 流引产、男女绝育手术等技术服务,费用由区财政负担。节育办法由原来的男性 绝育、女性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逐步推广了皮下埋植避孕剂、长效环等新技 术及各类新型药、膜的应用。加强了服务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节育技术服务质量 进一步提高,术前、术后随访进一步规范,保证了受术者的安全。2005年牡丹区 已婚育龄妇女人数223110人,综合避孕节育率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