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扶贫工作是从1980年开始的。对困难户的扶持,大体采取下列几 种办法:①对工分仍起作用的单位,适当安排带有照顾性的农活,使其多争 工分,增加收入。也可补助一定数量的工分或钱款。②有副业门路的单位, 先安排其子女参加副业生产,或从副业收入中抽出一定资金给以补助。③实 行包干提留的单位,采取不提留或少提留的办法。④分配责任田的单位,对 承包的土地可以适当照顾。如离村近点、土质好点、定产低点等。⑤对家庭 缺乏劳力的,可免出义务工、免交义务粮。⑥对历年欠集体粮款者,可减免 或部分减免。⑦对无劳动力或呆痴、病残、年老体弱者,可采取“保”起来 的办法。 据1980年统计,全市共有困难户2155户8871人。是年拨扶贫款7.4万元, 扶持了609户3157人。经过扶持,有325户基本脱贫,脱贫率为50%。 1982年,召开各公社扶贫工作会议,全市采取统一部署、统一条件、统 一要求,以自搞为主,工作队帮助为辅的办法,对全市贫困户基本扶持一遍。 共扶持651户,脱贫的529户,脱贫率达80.3%。 1984年4月调整了扶贫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扶贫重 点放到了沿黄地区的李庄集、李村、白虎、高庄4个乡(镇)和其他插花乡 镇的村队,并在李庄集成立了扶贫公司。 1985年又进一步调整和加强了扶贫领导班子。市共青团委、市总工会联 合发出了捐款倡仪书,全市共捐款2. 4626万元、粮票10.8373万斤、衣物31 .2425万件。同时市政府又抽出年富力强的干部76名到沿黄河4个多镇包队扶 贫。至1985年底,全市共扶持牲畜850头、生产工具1.25万件、化肥485万斤、 免提留1.375万元、减免义务工折款10.765万元,减免陈欠款8. 502万元, 并帮助贫困户新建和修缮房屋1.05万间。同时上级拨扶贫款49万元,全部落 实到贫困户。经评议和验收,有3504户脱了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