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标准计量所成立于1984年10月。以前菏泽市的标准计量工作由菏 泽地区标准计量处代管。市标准计量所暂定编7人,隶属菏泽市经济委员会 领导。1984年12月地区标准计量处将菏泽市的衡器管理工作移交给菏泽市标 准计量所,配有12吨标铁(20公斤一块,每块重量误差不超过正负一克)、5公 斤天平和30公斤天平各一架。利用这些设备可检定地、台秤的秤量是否准确, 进行衡器的量值传递工作。 菏泽地区于1957年6月设立菏泽专区计量检定所,负责全区计量工作,并 代管菏泽市的计量业务。1958年6月将菏泽专区计量检定所下放到菏泽县,更 名为山东省菏泽中心计量检定所,该所负责菏泽、定陶、曹县、成武、单县 5个县的计量检定业务管理工作。1959年10月,菏泽中心计量检定所又收归专 署领导,成立菏泽专区计量检定所,仍代管菏泽市的标准计量工作,一直到 菏泽市标准计量所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