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工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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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直属一大队领导成员
副大队长:张 国 王 越 虞召军 赵 伟

【机构设置】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成立于2010年2月,下设综合科、肇事处理科及
勤务中队等13个科队,年底共有民警117人。

【概述】一大队负责兰山区通达路以东、清河北路以北及滨河大道以西、以南区域的道路交通安
全管理工作。辖区总面积27平方公里,总人口40余万,主干道30条,道路总里程115公里,机动车总
数16.1万台,机动车驾驶人13.96万人。直属一大队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改
善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为总目标,以“平安畅通县区”和“四无警队”创建活动为载体,
以“三基”工程和“三项建设”为抓手,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
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团结务实、积极进取、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全年城区道路交通设施逐步完善,
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好转,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项交通管理工作迅速驶入发展快车道。2010年,
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十佳基层政法单位(三等功)、综合工作先进单位、
专项秩序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先进集体等,大队党总支被市政法委授
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有1人荣立个人二等功,3人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6人被区政
法委记个人三等功,22人受到市公安局嘉奖,38人被市、区评为先进工作者。

【队伍建设】制定实施《直属一大队2010年度交通秩序管理月考评办法》、《直属一大队警务督
察工作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由大队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周查、月考、
季评”考核制度,兑现奖惩措施。大队为各中队设置一个示范岗和一条示范路,按照“畅通工程”考
评标准和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加强示范岗、示范路的创建和管理。

【交通管理】按照市公安局、支警支队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加强
重点路段、路口警力部署,清违停、控三轮、管行人、树形象、排拥堵、保畅通,有力维护辖区道路
交通秩序。

【创城工作】2010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拥军模范城、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迎接国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检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等创建活动,主要测评区域都集中在一大队辖
区,一大队顺利通过公共文明指数国家测评组的验收。

【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预防因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作
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确保每月集中整治不少于3次。查获酒后驾驶112人,醉酒21人,行政拘留25人,
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与上年同比下降22%。

【涉案车辆管理】组织研发涉案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并以违法处理系统、交警队信息平台等信息
资源为依托,立足于涉案车辆信息录入、查询、监测及统计等4大功能,实现对涉案车辆从查扣到最
终处理的全程动态监控,将涉案车辆管理纳入大队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全年,大队共处理道路交通违
法、交通事故等涉案车辆3200余辆次,做到“车车有档案,每车案情明”。

【交通管理服务站】率先推行“零距离亲民服务”新模式,先后在香榭丽都、富民小区、前园社
区等地设置交通管理服务站,建“社区里的交警队”,面向群众提供违法处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多项服务,将办公时间拓展至8小时之外。全年仅香榭丽都交管服务站就服务群
众3.5万人次,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26万起,提供法律咨询1.5万余次,播放事故案例1800余起,
更换宣传栏内容28次。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狠抓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特别重视赔偿民事调解,调解成功后,双方
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凭协议书到保险公司索赔。 2010年,人民调解室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323起,每月接待咨询160起左右。

【交通安全宣传】在开展酒后驾驶、违法停车、三轮车及货车闯禁区等整治行动中,与《齐鲁晚
报》、《临沂日报》、《沂蒙晚报》、《鲁南商报》及广播、电视等多家新闻媒体联合深入报道。在
各级媒体发稿251篇,其中《直属一大队开展涉牌涉证行动》稿件荣获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
闻三等奖。

撰稿:曲红

审稿: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