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b&A=9&rec=81&run=13

检察院领导成员
检 察 长:王正海
副检察长:支良美(女) 汤凤友* 韩振涛 李建斌 董金伟
纪检组长:赵惠莉(女)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姚晓东*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何凤蕊(女)
反贪局局长:董金伟(兼)
反渎局局长:王明文
专职检委会委员:王金伟何萍(女) 吴海南
反贪局副局长:姜 涛 郭英亮
反渎局副局长:刘全林 刘 强
政治处副主任:刘晓英(女)

【机构设置】2010年,区人民检察院设机构15个:办公室、政治处(内设人事科、宣传科、干部
教育培训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
污贿赂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反渎职侵权局(内设
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民事行政
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科、行政监察室、案件管理指挥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事业单
位)。

【概述】2010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
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改革创新求突破,
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抓手,不断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整体工作继续保持
全市检察机关领先位置,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基层检察院”,
被省文明办表彰为“省级文明机关”。

【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将办案重点放在涉及民生、资金高密集领域、重点行业和部门,推进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转方式、调结构”法治环境。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
犯罪案件23件26人, 大要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实刑判决率和重刑判决率分别达到
73%和54%,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其中,原临沂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杨宗玉因贪污
768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原临沂市肿瘤医院院长马幼平(副县级)因受贿109万元被判处有
期徒刑11年,原兰山区城建局党委委员、拆迁办主任王明荣因贪污300余万元、受贿70余万元、滥用
职权造成国家损失2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原兰山区南坊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廷伟因贪污260余
万元、受贿16.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职务犯罪预防】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预警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预防职务犯罪预
警工作机制,减少和预防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结合执法办案撰写的《城乡结合部涉农职务犯罪调
查报告》、《关于将农村职务犯罪预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意见》被区委书记作出专门批示,
并被区委政法委采纳。全年开展法制讲座60余场,受教育50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0余场,受
教育3000余人次,提出职务犯罪预警20余次,涉及相关部门13个,基本实现预警机制预期目标。

【打击刑事犯罪】开展“打黑除恶”、治理“两抢一盗”活动。共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317件
1887人,审查起诉案件1534件1897人,其中抢劫、绑架、强奸、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196件308
人,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0件32人,毒品犯罪案件54件97人,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营
秩序、危害市场经营主体利益的犯罪案件51件65人,配合相关部门打掉王朋飞黑恶势力团伙、付安礼
制售毒品团伙和蒋建彬拐卖妇女儿童团伙,维护了全区社会安宁与和谐稳定。

【化解矛盾纠纷】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制定实施《涉检信访责任追究办法》,健全涉检信访评估
预警机制,完善抓排查、抓预防、抓调处三项措施,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并有效防止“次生矛盾”的产
生。控告申诉检察科接待来信来访288件次,就地息诉息访280余件,初次接访成功率超过90%;共对
626人作出不捕决定,对180余起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和解,当事人满意率达100%。该做法被市委政法
委书记作出专门批示,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全文刊发推广,并在7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涉
检信访评估预警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年共监督立案15件,追捕追诉40人;对违反法定程序,违法取证和采取
强制措施等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6件次;提起刑事抗诉案件3件,提请或
者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4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9件;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对在押人员集
中清查7次,发放检察官联系卡2000余份,开展在押人员维权工作。

【制度规范和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的实施意见》、《信息公开办
法》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配备检务公开查询系统,推动“检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深入开展。先后
邀请人大、 政协领导视察工作, 两次邀请驻兰山区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本院人民监督员参加
“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3次新闻发布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各类事务查询1000余件次,执
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构建覆盖全院的责任网络,提升检察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引入“木桶理论”
和“鲶鱼效应”,制定执行《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办法》,推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和“双末位淘汰”
制度,严格落实以考核奖惩、层级落实和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全院形成“一级抓
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树立以
韩振涛同志和侦查监督科为代表的个人与集体先进典型,在全院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
的良好氛围。成立“红嫂检察官俱乐部”,发扬“忠诚博爱、勤劳勇敢、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沂
蒙红嫂精神,打造富有兰山鲜明特色的女检察官队伍。俱乐部成立后,省妇联主席翟黎明等各级领导
先后前来视察指导工作,促进和带动了队伍建设。

撰稿:杜昕明

审稿:支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