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b&A=9&rec=60&run=13

法制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张晓静(女)
副主任:庄乾文 姚运宝*

【机构设置】区政府法制办为正科级行政机关,2010年内设综合科、执法管理科、法规科、行政
复议应诉科等4个职能科室。

【行政执法监督】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举办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法制科长及行政执法人员
培训班。按照定期审验、及时培训、严格考试、持证上岗的原则,以集中组织、分期培训、分批次预
约审验证件的方式,严把“审核准入关、培训纪律关、培训质量关、考试考核关”四个关口,对全区
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轮训,对192名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的证件予以注销并发文
公布。配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确保政府改革部门“三定”方案的合法、有效,在区编办前期初审、
汇总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由法制办对21个工作部门的“三定”方案严把法律关,科学界定部门职责。
制定下发《兰山区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核标准》,从领导重视、工作部署、领导干部学法用
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拟制考
核指标和分值并开展考核,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保障监督考核依据明确、
落实有力。采取自查自评优秀案卷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动态评议考核和年终总评机制。
制定下发《兰山区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方案》,明确评查标准,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各行
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案卷自查的基础上,将自查后认为优秀的3本案卷及相关整改情况报送案卷评查小
组参与全区优秀案卷评查,评查情况以30%的比重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增强案卷评查的实际效果。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按照《兰山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根据《2010年度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区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性文件及合同草案进行前置审查并
及时报备。 全年审查各类文件草案10件,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审查与备案率均达到
100%。同时,本着“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建区以来涉及41个行政执法单
位的15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需要修改的3件,需要废止的90件,继续有效的60件,并
对继续有效的文件进行汇编印发。

【行政复议应诉】一是拓宽复议受案范围,二是实行多人承办、集体讨论、分管副区长长审批制
度,三是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功能,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全年收到涉及工伤认定、交警等领域的行
政复议案件21件,受理14起,不予受理1起,经释法析理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6起。同时,做好行政应
诉工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

撰稿:严伟

审稿: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