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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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务局(盐业公司)领导成员
局长(经理):赵西津* 韩继光
副局长(副经理):孙成梓 胡天祥* 郭俊华 金宏伟 朱孟胜 刘焕众

【机构设置】区盐务局(盐业公司),为省盐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
业法人实体组织,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
务;区盐务局为区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
行政管理工作。现有干部职工143人,承担着全区6个镇、4个街道的食盐、其他工业用盐的统一调运
以及小包装食盐的配送。

【概述】2010年,全区的食盐专营水平不断提高,行业经济实力和专营能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
完成上级下达食盐销售计划,销量占全市销售量的五分之一左右,位居全市各县区前列。全区碘盐覆
盖率为99%,合格碘盐食用率100%,为全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贡献。

【市场经营】公司以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为契机,转方式调结构,加强终端网络建设、强化市场
管理。全年销售各类盐产品销售28616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206吨,其中销售食盐20682吨,占年计划
的110.59%;实现销售总收入3492万元,实现利税230万元。

【市场管理】充分履行监管职能,保障食盐市场安全,顺利平息食盐抢购风潮。全年查处各类盐
业违法案件828起,查获盐产品18.72吨,罚款25.18万元。年初,按照上级《关于保障元旦、春节期
间的食盐市场秩序和食盐安全的通知》要求,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全区32家农贸市场进
行集中整治,确保节日食盐安全。对春、秋季腌制盐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治理过程中,一方面检查市
场、做好摸底进行建档,了解加工户的生产规模及用盐情况。同时,通过对腌制用盐户发放“用户告
知书”,提高用盐户的自律意识以及加强盐产品管理的自觉性,有效防止腌制用盐对食盐市场的冲击。
做好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换发和餐饮业的清理整顿。制定《食盐零售许可证换发方案》,严格按行政许
可的规定办理食盐零售许可,共换发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1200余个。为确保餐饮业食盐安全,以3月8
日某饭店亚硝酸盐中毒事件为宣传的突破口,向全区3860余家餐饮业发放《致全区广大餐饮业户一封
信》,并签订食盐安全承诺书,进一步规范餐饮业的用盐。每个季度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食盐维
护盐业市场秩序的专项活动。专项整治活动由公安、工商、卫生、盐业等执法部门联合对盐业市场进
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特别是危及食盐安全的案件,落实部门责任,明确整改
措施,有效保证食盐安全和有序供应。

【盐务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和咨
询。在市局盐政科的具体指导下,协调工商、防疫、新闻媒体等有关职能部门,在人民广场、沂蒙百
货大楼设立宣传站,向消费者宣传和讲解盐业法规、碘盐知识,提高广大居民食用合格碘盐、自觉抵
制私盐的意识。

撰稿:殷志斌

审稿:韩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