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中共兰山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由区委常委会主持。区委书记耿学伟作 重要讲话。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兰山区委关于全面落 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动员全区上下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 全委会指出,要知责明责,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深刻领会各级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抓好组织领导,正确认识兰山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抓好正风肃纪。 要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兰山区实际,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近期工作的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全面履行党委的“五项主要职责”,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党委抓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的体制机制,巩固扩大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成果,为建设富裕宜居和谐幸福新兰山提供坚 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要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之责,坚决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严把选人 用人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明选人用人纪律,严查选人用人违规行为。 要切实履行正风肃纪之责,着力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脱离群众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组织方面的突出问 题。要切实履行源头预防之责,编织、扎紧制度的笼子,要从监管上威慑,做到“不敢腐”;要从制 度上约束,做到“不能腐”;要从教育上引导,做到“不想腐”。要切实履行领导支持之责,保持惩 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切实履行表率示范之责,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要树立“一个意识”,坚持 “四个亲自”,力行“四好要求”。 要勇于担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意识要增强,任务落实要到位,体制机 制要健全,执行制度要严格,党内生活要坚持,党的纪律要严明,督导考核要加强,责任追究要严肃。 全委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委必须切实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区各级党委(党 组)一定要增强主体意识,狠抓措施落实,开拓进取,正风肃纪,努力开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