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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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5月,临沭县烟草专卖局成立,与山东省烟草公司临沭支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同年4月,上划为省烟草公司直属企业。1996年4月,加入山东将军烟草集团,更名为山东将军烟草(临沂)有限公司临沭分公司。1998年10月,成立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鲁南分公司临沭县公司,11月,成立山东购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临沭县公司。2000年8月,东方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鲁南分公司临沭县公司与山东购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临沭县公司合并为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临沭分公司,仍与临沭县烟草专卖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简称县烟草公司。
    卷烟销售  1983年6月,根据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专管政策,卷烟批发一律由各级烟草公司专营。当年临沭卷烟主要投放临沭和江苏省赣榆、东海两县市场。1985年,在石门、曹庄、蛟龙、朱仓、观堂、韩村及县城设7处卷烟批发网点。1987年,对下辖8个批发部实行承包责任制。1989年-1990年,实行挂牌上岗,优化服务水平,完善承包责任制,扩大服务范围,开发苏北卷烟销售市场,年销售2万余箱(大箱)卷烟,相当于全县人均消费10条卷烟,创全地区最高纪录。1992年8月,成立临沭县烟草公司综合销售公司。1994年4月,在醋庄、华山设卷烟批发部各1处。1996年,设立大兴批发部,新建大兴、前庄2处营业楼。1997年设城西批发部。2000年,打破网点"小锅饭",对网点综合管理实行责任包干,网点销量、送货率和送货面大大提高。2001年,推行批零结盟、访送分离工程,形成以网点为骨干,与经销户关系紧密的销售网络。2002年,推行"城乡一体,全访全送,专业分工,职责分离"的访送分离经营模式,成立访销中心和配送中心,撤销10处批发网点,划分14条访销线路,7条配送线路。2005年,全市卷烟访送改由市局(公司)实行统一电话访问和服务、统一配送,县公司实现零库存。2007年,开展规范服务年活动,统一服务用语,规范服务行为,为零售户配备卷烟陈列架1633个,标准价签条800余万份,联合邮政局扩大电子结算覆盖面。当年城镇电子结算率达70%,农村电子结算率达30%,网建水平不断提升。销售卷烟16295大箱,完成销售额1.44亿元。
          1986年-2007年临沭县卷烟销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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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销售卷烟(大箱)  │  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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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       17105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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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 │       210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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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20922        │       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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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21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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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20630        │       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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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24700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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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23500        │       3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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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23787        │       3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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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21788        │       4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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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18500        │       4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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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       20207        │       7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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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       18421        │      1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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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       15227        │       7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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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13714        │       5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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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14217        │       5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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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       13693        │       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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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13049        │       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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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       13048        │       7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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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       13463        │       8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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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       13992        │       9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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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       15239        │      1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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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       16295        │      14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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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卷烟销售单位为大箱,每大箱装5万支卷烟。


    专卖管理  1985年,全县有证卷烟经销户1634户。1988年,建立6个烟草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站,当年办理卷烟经营许可证182个,查办案件277起,罚没款5888.86元,没收假冒霉变烟457条。1989年,对全县所有零售户进行普查,换发许可证2112个;同年9月,联合县物价局,对卷烟零售实行明码标价。1991年1月,成立县检察院烟草专卖检察室,由县检察院派驻2名检察干部,对全县卷烟销售实施监督。1998年,撤销检察室,成立稽查大队。2000年,成立蛟龙、白旄、古龙岗稽查中队,当年共依法办案921起,罚没款2.64万元,所办案件无一起诉或复议。2002年,撤销全县5处稽查中队,组建5处管销所,对零售价1.8元/合以上及成条卷烟全部喷防伪码,有效提高打击假冒卷烟违法行为。2004年,加大对卷烟销售中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共查获各类违法案件652起,其中,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0人,批捕2人,判刑1人。2006年,与公安、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联合,对全县中高档卷烟市场、重点区域及零售户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查获各类涉烟案件548起,上交财政罚没款6.24万元,破获销售非法经营网络3个,端窝点91个。2007年,破获首起国家局标准网络案件,案值145万元,实现当年立案,当年结案。同年依法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举办各类培训班15期,培训465人次,走访调查卷烟零售户310余户,发放问卷200份,专卖队伍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共查获各类涉烟案件457起,端窝打点79个,破销售网络2个,分别达到省局和国家局网络标准。当年罚没款3.66万元,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14人,取保候审4人,批捕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