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22日县9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临沭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 会办公室主任张耀光同志受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1985年史志编纂情况和1986年史志编 纂安排意见的汇报》。 会议认为,编修地方志,是我们中华民族特有的优良文化传统,具有“教育、资政、存 史”的重要功用。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有利于各级领导全面、系统地认识县情,对于 鉴往知来、发挥当地经济文化优势,开发新的资源等方面,有着现实和深远的意义。近几年 来,我县地方史志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努力,取 得了不少成绩。为了在1987年底按期完成我县的史志编纂任务,必须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 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这项浩繁的文化建设工程,把它摆到应 有的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要加强编志机构和编志队伍的组织建设,选配好人员,并要注意 编志班子的稳定和业务素质,县、乡财政部门要尽量保证史志工作的所需经费,动员社会各 方面的力量支持这项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发扬成绩,锐意进取,克服困难,开拓前进,为搞 好我县地方志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