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始,县内旅居海外的侨胞向家乡汇款。县人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侨汇政策, 坚持保送、保密、保证取款的原则,为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同其眷属沟通联系服务,从而扩 大了政治影响, 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同时亦为国家建设积累了外汇资金。1968年至 1978年间,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干扰,侨汇业务中断。1979年后,国家又号召银行帮助沟 通信路, 做好复汇工作,并发展新侨汇户,侨汇户及外汇金额逐年增多。1963年县内仅有1 户华侨,汇入金额710元(人民币);1984年增到47户,汇入金额达20105元(人民币)。 表21—6 临沭县侨汇统计表 单位:元(人民币) ┏━━┯━━━━┯━━━━┯━━┓ ┃年度│汇入笔数│汇入金额│户数┃ ┠──┼────┼────┼──┨ ┃1963│9 │710 │1户 ┃ ┃1964│12 │470 │1户 ┃ ┃1965│12 │470 │1户 ┃ ┃1966│3 │61 │1户 ┃ ┃1967│7 │13 │1户 ┃ ┃1979│10 │1599 │ ┃ ┃1980│16 │1971 │ ┃ ┃1981│50 │7403 │ ┃ ┃1982│64 │18919 │ ┃ ┃1983│37 │16875 │47户┃ ┃1984│38 │20105 │47户┃ ┃合计│258 │6859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