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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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前,县内无储蓄业务。建国后,为聚集闲散于城乡居民手中的资金,支援国家建设,
从1951年起,随着基层金融机梅的不断完善,人民储蓄业务逐步开展起来。
    1971年,银行在调整利率时,不适当的降低了储蓄存款利率,挫伤了人民群众储蓄的积
极性,对于聚集闲散资金产生了不利影响。1979年,国家首先把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到“文化
大革命”前的水平,接着又多次提高存款利率,提高了群众储蓄的积极性。加上人民生活水
平不断提高,城镇、农村储蓄存款迅速增长。至1984年底,全县城乡储蓄存款余额达到3561
万元,是1965年的56.5倍。
    建国之初,物价不稳,为保障人民的利益,本县银行开展了“折实储蓄”。即根据当天
人民银行挂牌的折实单位(一斤白面、一尺白布、一两花生油的价格,合计为一个折实单位)
进行储蓄。后又开展过“保本保值储蓄”,又称双保储蓄。目的亦是为了稳定物价,发展生
产。
    表21—4  建国后临沭县历年城乡储蓄存款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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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合计│县城│农村││年份│合计│县城│农村┃
┃    │    │储蓄│储蓄││    │    │储蓄│储蓄┃
┃    │    │余额│余额││    │    │余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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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2   │2   │    ││1971│108 │46  │62  ┃
┃1952│4   │4   │    ││1972│137 │49  │88  ┃
┃1953│8   │8   │    ││1973│279 │58  │221 ┃
┃1954│23  │21  │2   ││1974│304 │70  │234 ┃
┃1955│36  │25  │11  ││1975│292 │71  │221 ┃
┃1961│71  │17  │54  ││1976│309 │83  │226 ┃
┃1962│46  │13  │33  ││1977│352 │84  │268 ┃
┃1963│45  │16  │29  ││1978│459 │96  │363 ┃
┃1964│47  │20  │27  ││1979│690 │137 │553 ┃
┃1965│63  │28  │35  ││1980│923 │190 │733 ┃
┃1966│12  │30  │72  ││1981│1116│251 │865 ┃
┃1967│100 │33  │67  ││1982│1693│323 │1370┃
┃1968│190 │40  │150 ││1983│2674│313 │2361┃
┃1969│112 │39  │73  ││1984│3561│574 │2987┃
┃1970│108 │40  │68  ││1985│3417│735 │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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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沭县先后采取的货币储蓄形式主要有:(一) 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含半年期、一年期、三年
期、五年期、八年期);(二)定期零存整取储蓄(含三个月期、六个月期、九个月期、一年期、
三年期、五年期);(三)活期储蓄;(四)定期有奖储蓄。
    各银行储蓄机构认真执行了国家制定的“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户保密”
的原则。
    1964年前,临沭县无储蓄所,只在支行、营业所、信用社设储蓄专柜。1964年,在县城
设第一处储蓄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原有储蓄机构已不适应需要,县人民银行在县
城增设3处储蓄所,县农业银行在县城新建储蓄所5处。为适应不断扩大的储蓄业务,全县20
个乡、 镇的农行营业所、信用社、信用分社和310处信用代办站均办理储蓄,储蓄网点遍及
全县各个角落。
    随着储蓄网点的不断增加,储蓄队伍亦不断扩大。至1984年底,全县有储蓄专业人员和
代办员455人。 其中,县人行22人,县农行7人,乡镇营业所20人,信用社85人,代办站311
人。
    储蓄事业的不断发展,把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聚集起来,有力地支援了本县工、农、商
各业的发展。 1984年,全县储蓄存款余额3561万元,是当年全县工业贷款1307万元的272.5
%,是全县农村贷款1037万元的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