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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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年7月30日,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301条规定, 通过了兵役法。临沭县从1952年底为准备实行义务兵役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
育,从1954年始正式进行义务兵役征集工作。历年均设立征集办公室。办公室由临沭县委、
县政府、县武装部、公安局、卫生局、文教局、粮食局、财政局、交通局等单位的领导同志
组成。县委书记或县长任主任,县武装部部长或政委任副主任。下设秘书、宣传、政审、体
检、 总务5个组。根据任务的多少,全县划3至5个片,每片设体检站,负责体检、政审、后
勤工作。义务兵役征集工作,要经过排队摸底、宣传发动、报名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对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县征集办公室召集各站负责人和区(人民公社)负责征集工作的领
导一起研究定兵方案,同时,征求部队接收兵员干部的意见,最后,经征集办公室批准,下
发入伍通知书。
    青年应征入伍后,人民政府对其家庭给予较高的政治荣誉,春节前夕,组织群众送光荣
牌,贴对联,并召开军属座谈会。对家庭生活困难者,给予适当照顾,保证青年入伍后不降
低其家庭生活水平。
    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武装部门,对征兵工作十分重视,思想发动深入扎实,政审、
体检严格认真,因而从1961年恢复临沭县24年来,共征集新兵12819名,做到无一责任退兵,
被省、地列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历次均受到接兵部队的赞扬。1979年,县武装部长姜文林
出席了总参谋部兵员工作座谈会,1982年得到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通报表彰,1984
年8月,县武装部长田林果在全省征兵工作会议上作了24年无责任退兵的经验介绍。
    1964年,临沭县始接受招收飞行学员的任务。历次都设立“招飞办公室”。办公室由县
委、县政府、县武装部、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粮食局、财政局等单位的领导同志组成,
县委书记或县长任主任,县武装部部长或政委任副主任,下设秘书、体检、政审3个组。
    招收飞行学员的主要对象在学校。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在宣传发动的基
础上,学生报名,参加体格检查。县初检、初审合格后送上级复检,文化考试,均合格后报
上级审批,尔后下发入伍通知书。
    20年来,临沭县进行了5次飞行员招收工作,计招收飞行学员7名,滑翔员10名。
            表11—2  临沭县历年征集义务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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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征集数 │  季节  ┃   年份   │  征集数  │ 季节   ┃
┃          │  (人)  │        ┃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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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    │  500   │   冬   ┃   1974   │    650   │  冬    ┃
┃  1962    │  220   │  冬 夏 ┃   1975   │    640   │  冬    ┃
┃  1963    │  259   │  冬 夏 ┃   1976   │    800   │  冬    ┃
┃  1964    │  760   │   冬   ┃   1977   │          │        ┃
┃  1965    │  850   │   冬   ┃   1978   │    670   │ 冬 春  ┃
┃  1966    │  560   │   冬   ┃   1979   │    561   │        ┃
┃  1967    │        │        ┃   1980   │    543   │        ┃
┃  1968    │  700   │   春   ┃   1981   │    505   │        ┃
┃  1969    │  720   │   春   ┃   1982   │    497   │        ┃
┃  1970    │  915   │   冬   ┃   1983   │    505   │        ┃
┃  1971    │        │        ┃   1984   │    405   │        ┃
┃  1972    │  1100  │   冬   ┃   1985   │    300   │  冬    ┃
┃  1973    │  250   │   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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