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担负着全县864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 用单位和2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任务。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 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 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依法监督管理药 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开办药品零售 企业进行初审上报;监督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管药品流通市场和 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 任人;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管科、食品药品检验科(所) 、稽查一、二、三、四、五科(队)13个职能科室,有工作人员46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一手资料。自2011年1月餐饮服务 监管职能完成划转后,县食药监局对全县餐饮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与所有餐饮单位签订 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了监管档案。经过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餐饮业监管的基 本规律和行业基本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为下一步有重点的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提供了准确信 息。 强化宣传培训,不断增强餐饮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全面素 质和自律意识,县食药监局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采 用巡回培训的方式,以乡镇为单位,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创业知识的免费 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共举办培训班35期,培训餐饮服务单 位、学校食堂负责人及农村厨师约4300人。 严格审批程序,依法开展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 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从源头筑牢餐饮食品安全 的防线。遵循依法、便民、规范、高效的工作原则,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进驻县政府政 务大厅,制定了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提交资料及注意事项、餐饮服务许可申办流程图 及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表、现场验收资料等配套使用的各类表格。对全县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 所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负责餐饮服务许可材料初审,同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立了实 实在在的工作联系,优化了行政许可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执行持证上岗制度,餐饮单位 从业人员须在具备查体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临沂市第二人民医院、沂水县人民医院或沂水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体合格后,方可发放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整顿市场秩序。一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相继开展了“地沟油”、食用盐、“瘦肉精”、问题乳粉、餐厨废弃物等专项整治,组织有 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酒类流通、生猪定点屠宰等 整治活动,对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进行 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疏导整改一批,整治取缔一批。同时,县 财政追加拨付60万元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专项经费,其中10万元作为抽检专用经费,加大餐饮 食品安全保障力度。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清明 节、五一、十一、两会、天主教朝圣节及中、高考等节日、活动期间,深入餐饮接待单位进 行全程监督,重点对酒店的餐饮服务许可、原材料采购及索证索票管理、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卫生设施的配备使用、餐饮具的消毒保洁、食品留样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餐 饮食品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2011年5月沂水县被确定为全市唯一一家“省 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县后,县食药监局大力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 建工作,成立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沂水县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动员会 、全县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不断加强对示范县创 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在县城的酒店、快餐、小吃、饮品和食堂等5类业态中创建了50个示范点 ;在乡镇的5个业态中创建2~5个示范单位。11月,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筑监管长效机制。为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提高监管水平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突出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行公 开公示制度。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统一设计印刷了《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监管公示牌》,公布监管人员、监督电话及餐饮服务单位的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消费者的 监督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统一设计印刷了《食品购进验收台帐》《 食品添加剂购进记录》《餐饮服务索证索票档案》等记录本,从源头把住餐饮服务单位的各 类食品进货渠道。三是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 级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为指导,制定了《沂水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办法》,建立起了科学合理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评价体系。实行“一户一档”的管理方 式,将餐饮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B、C三类,按照信用等级的高低,采取不同的监管措 施。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切实提高了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一是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规范市场秩序。先后开展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基本药物专项检查、零售连锁专项检查、抗菌药物专项检查、疫苗专项 检查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等6个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违法药械广告进行了监督检查 ,及时将6起违法药械广告移交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于7月底顺利通过市考核组检查验收。二是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按照标准验 收新申办药品零售企业28家,变更3家,换证38家,注销2家;新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家, 变更2家,换证1家。配合市局对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49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现场认证, 共发放GSP认证证书153份。全年共监督检查药械企业119家,医疗机构21家,健康检查药械从 业人员820人。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力度。自6月26日起,沂水县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县食药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523种基本药物的全程监管。对沂水县2家药品批发企业每季度开 展1次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对赋码产品及时扫描、核注核销和数据上传。全 年共抽验药品503批,经初检报送市所65批,共有9批药品不符合规定。四是加强不良反应监 测工作。对未开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网络直报的15家乡镇医院注册开通,消除了乡镇医疗机 构ADR零报告。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及安全性监测联络员共40余人进行了药械安全性监 测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性监测报告程序。向县编办提交了“成立沂水县药品不良 反应监测中心”的申请,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沂水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年药品不良反 应网络直报数已达1414余份,已完成全年任务(1100份)的128%;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0 33份完成全年任务(600份)的172%。 【食品医药安全宣传】 一是开展违规案例展示会。对近几年来查处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 制作成展板,利用宣传车、咨询台、组织义务宣讲小组等方式,深入到乡、村、社区、广场 和群众密集的街道进行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打击违法活动中来。二是进行一乡一场 宣讲会。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宣传专场,挑选精通医药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轮 流对全县的食品药品监督员、信息员、协管员以及各药品经营单位药品从业人员进行法律、 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提高餐饮单位负责人特别是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创业技能 ,县食药监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全县的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 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和创业技能,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创业培训证书,全年共开展培训班18期,授课144课时,共培训9 24人。四是建立了“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在局网站上发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和 文件资料,以便群众随时查询。同时,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如广播、电视、 宣传车、宣传栏、宣传单、印制法律法规汇编读本、解答群众咨询、假劣药品展览、“3·1 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行政许可法》实施日及县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等多种方 式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全年共举办食品安全宣 传周、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药品管理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9场(次),出动宣传车7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张贴宣传画 320张,在集市举办假劣药品实物展13次。全县人民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食品 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规范化建设】 沂水县食药监局根据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 组织,扎实工作,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为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落 到实处,县食药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专门抽出一名副局长和纪检组长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 协调和实施。一是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程序,对方法、步骤、时间、 质量、标准要求作了具体规定。二是根据省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将考评的内容 和标准进行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到科室和个人。三是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一 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率100%,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率100%,无因执法过错导致的复议 诉讼败诉案件。同时大力推行巩固GMP和GSP认证,推进全县“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对已 通过GSP认证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各药品经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之 处,并监督、指导其及时改进,进一步巩固了认证成果。开展了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 回头看”活动,巩固确认成效。 (王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