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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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沂水县司法局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2011年,设办公
室、政工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管理科、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6个科室,
有工作人员27人;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公证处1处,工作人员14人;法律援助中心为股级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1人,沂水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局合署办公。
  【法制创县与“六五”普法工作】 做好全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
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实际,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研究制定了《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转发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实
施。2011年12月,对全县100个“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10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县普法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各乡镇、单位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调度,确保各乡
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措施,全面启动“六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
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
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电台、报刊开辟普法专栏,刊播刊发法治教育内容;建
立“法治教育培训中心”,组织普法讲师团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在
城区建立2处法治广场、在乡村建立1128条“法制宣传一条街”;建立“沂水县青少年普法教
育基地”,每年对12000余名中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组织举办法制集中宣传月、“12.4”全国
法制宣传日、副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公证杯”法治沂水演讲比赛等活动,强化宣传效
果,营造良好法治教育氛围。
  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提升法治创建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法治沂水”建设,研究制定《法治沂水建设实施细则》,扎实开展“法治乡镇
”、“法治校园”、“法治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人民调解工作】 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扎实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的衔接配合,加强多调对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有效整合专业调解和社会调解资源,进一步规范医疗、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
设,人民调解员公开选聘且全部持证上岗。试点建立村级司法行政协理员,全面承担基层司
法行政各项职能。坚持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阶段性“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攻
坚活动相结合,努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重点领域专项排查
、重要敏感时期集中排查和矛盾纠纷逐级定期报告、统计、情况会商、形势分析等预警工作
,实现各类矛盾纠纷排查预知率达100%,重大矛盾纠纷、事件预警率达100%,至2011年底,
全县共调解各类案件总数5570件,调解成功5464件,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筑牢社会稳定的
第一道防线。
  【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
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
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2011年,积极创新工作举措,结合沂水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建立全
市首家集“教育、监管、帮扶”于一体的阳光新岸社区矫正中心,自主研发了社区矫正移动
管理系统,将全县管辖内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手机LBS定位管理系统,实施全天候无缝隙管
控。全面推行“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模式,深化接收衔接无缝化、监督管理规范化、教育
矫正人性化、帮困扶助社会化措施,切实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在构建
县域内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的基础上,积极联系日照莒县,潍坊临朐、安丘、诸城,淄博
沂源,蒙阴坦埠等周边县区及乡镇,建立社区矫正跨县大联动,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无缝
对接、无缝管理。至2011年底,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89名全部管控到位,无一人脱管、漏
管,无一矫正人员安全稳定事件发生。
  【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按照“衔接
工作规范化、帮教工作社会化、安置工作市场化、管理工作信息化”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服
刑在教人员信息沟通机制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全县共核实成功在监服刑人员1517人
,在册刑释解教人员875名,切实做到一人一档一卷,底子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衔
接率达95%以上。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努力在“安其身、暖其心、
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上下功夫,协调人社部门在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开设创业培训和
专题培训,拓宽两类人员就业渠道,成功举办了5期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免费技能培
训班;协调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体实施临时救助、落实低保政策;采取政府投资、政企共建等
模式建设11处社区服务基地,已接收安置375名,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
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提高适应社会生活、就业生产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举办宣传活动10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手册等各类宣
传材料12000份,向特困职工发放法律援助绿卡2万份,通过宣传站现场解答咨询1500人(次
),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了依托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相关单位也
相继建成完善了10余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并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全县1040个行政村全部配
备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积极探索非诉讼法律援助机制,全年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427件。
  【律师公证工作】 至2011年底,县公证处从业人员14名,其中执业公证员9名。业务范
围涵盖农村、金融、土地、城建、房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及涉外公证等各个领域。2011年
,县公证处强化执业风险意识,狠抓公证质量建设,强化硬件建设,优化工作环境,加强内
部管理,促工作整体推进,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公
证事项5600件,其中经济事项公证2400件,民事事项公证2900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325件。
  2011年,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6处,其中合伙所4处,个人所2处。法律服务所2处,共有
执业律师42人,法律服务工作者8人。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做好政府
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合同的法律咨询、评估,深入中小企业,开展
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免费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年人和社区弱势
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全县律师年均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200余件。
                                                                (安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