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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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1年,沂水县检察院下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政治处、办公室、
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刑事技术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警务
科、行政装备科、监察室和案管中心等17个科室。其中反贪污贿赂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侦
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综合科;反渎职侵权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侵侦科、渎侦科
、综合科;政治处为正科级单位,下设宣传教育科、人事科。有干警112人。
  【刑事检察】 2011年,侦监科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40件564人,审结433
件5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1件352人,不(予)批捕152件207人,不捕率为37%。捕后无不
起诉、撤案和判无罪的。初审自侦部门移送逮捕案件18件18人,办理延押案件5件5人。监督
公安机关立案11件,追捕漏犯1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4件(次),提出口头纠正违法32次。公诉科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92件1140人,受理件
数、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0.55%、14.6%。经审查,已审结698件995人,件数、人数比去
年同期分别上升24.4%、15.4%。其中,提起公诉624件855人,不起诉6件7人,上呈市院16件
36人,移送他院2件3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50件94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已判决454件6
13人,无判无罪及撤回起诉案件。其中判决与起诉完全一致的有437件574人,占起诉件数的
96.2%;法院判决改变起诉定性的4件7人,改变事实认定的12件21人,改变情节认定的1件1人
。另外,在办案过程中强化对是否正确适用强制措施的审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公
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反贪污贿赂】 2011年,反贪局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件19人,大案率100%,其中
受贿案件13件13人,行贿案件6件6人。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件10人,其中副处级1人,副
科级1人。侦结起诉14件14人,累计判决12件12人,有罪判决率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
经济损失共计340余万元。
  【反渎职侵权】 2011年,反渎职侵权工作紧紧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公共项目实施、安全
生产、涉农、司法人员枉法裁判等重点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开展。全年共立查渎职侵权案件
5件5人,贪贿案件2件2人,大案率100%,起诉5件5人,有罪判决5件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
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监所检察】 2011年,对看守所申报的61人的减刑材料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法纠正
减刑不当案件1件;审查假释1人;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中违法案件8件;对全县
482名监外执行犯进行了2次考察,依法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案件8件;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
罪案件3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21件31人,其中批捕案件12件15人,起诉案件9件16人;另
外,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次;组织重大活动、节假日安全检察20次,有力地维护了
法律的严肃性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及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
  【控告申诉检察】 2011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0件,其中来信69件,来访61件;
共受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250人(次);共办理交办信访案件7件,其中办理山东省人民检察
院和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5起;办理县委政法委交办案件1起;办理县信访局等部门交
办案件1起;办结刑事赔偿案件2起;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起;进行案件评查61件;共接到举报
线索80件,其中初核16件,移送相关部门68件。共受理办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250余件,答复
来电法律咨询200余件,为群众解决辖内事项23件,辖外事项19件,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共
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起,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救助。受理和办理所
有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置。通过自主研发的执法办案预警评估系统实现了案案评估,共成功
预警10件,把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该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及省、市人民检
察院的充分肯定。
  【民事行政检察】 2011年,民行科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2件,立案18件,其中
建议市院提请省院抗诉1件,提请市院抗诉3件,向法院提再审检察建议1件;息诉4件;法院
经再审后改判5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均获法院支持;办理调解监
督案件16件,其中9件法院已改判,7件法院已裁定再审;办理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案件2件。
  【技术检察】 2011年,共办理法医学文证审查案件297件,法医学检验鉴定1件;积极配
合自侦部门办理案件,全力为他们提供技术协助4次,做好查办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
作,共录制4件4人,形成6份光盘资料,共计30余小时,为办案提供了科学证据。
  【警务工作】 2011年,警务科共出警350人(次),协助公诉、侦监提审犯罪嫌疑人27
0人(次),其中执行传唤35人(次),执行拘传20人(次),参与搜查10人(次),看管犯
罪嫌疑人30次,无安全事故发生。
   (徐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