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 县环境污染源主要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及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 。1991年,全县废水排放量为61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77.87万吨,生活废水235万吨。工 业废气排放量60034万标立方米。1995年全县废水排放量73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216万吨, 生活废水521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51073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43316万标 立方米(经过消烟除尘的37829万标立方米),工艺废气排放量7757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 放量1508吨,工业烟尘排放量1448吨,工业粉尘排放量94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万吨。其 中,炉渣1万吨,尾矿3万吨。 1997年,全县废水排放量1404.2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801.21万吨,生活废水6 03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179631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排放104631万标立方米(经过 消烟除尘的103524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75000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3 824.30吨,工业烟尘排放量2690.20吨,工业粉尘排放量7604.56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8 .60万吨。其中,炉渣2.6万吨,尾矿55万吨,其他1万吨。2003年,全县废水排放量1210.38 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553.38万吨(工业废水达标量523.14万吨),生活废水排放量 657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251761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排放209236万标立方米,生产 工艺废气排放量42525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1573.54吨,工业烟尘排放量1855.74吨, 工业粉尘排放量257.80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67万吨。其中,炉渣5.75万吨,尾矿41万 吨,其他0.92万吨。2006年,全县废水排放量2332.6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987.97万 吨,生活废水排放量1344.66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748.67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 排放量653.67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9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6372.95吨,工业烟尘排放 量2575.41吨,工业粉尘排放量276.31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9.19万吨。2007年,全县废 水排放量3377.3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21.02万吨,生活废水排放量1056.30万吨。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527.67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85.97吨,生活化学需氧量 排放量1741.7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6150.33吨,工业烟尘排放量2522.90吨,工业粉尘排放量 43.95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2.89万吨。 2008年,全县废水排放量2905.9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569.72万吨,生活废水 排放量1336.19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100.13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80.13 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120.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700.11吨,工业烟尘排放量2726.7 8吨,工业粉尘排放量39.60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7.65万吨。 污染治理 1991年,沂水县开始实行县长环境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设立了烟尘控制区。沂水复烤厂投资38万元,更新1台锅炉,年节煤400吨。针钉厂投资12 万元,采用高分子微机过滤,较好地治理了镀锌废水。完成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的划分,颁 发了《沂水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汽车配件厂投资2.5万元, 改造了2台锻造炉,年处理废气2500万标立方米。韩旺铁矿完成选矿废水的过滤处理,日处理 废水3600吨。否决选址不合理的武家洼乡新上卫生纸厂、沂水镇纸板厂扩大生产等重污染项 目,取缔县有色金属加工厂土法炼铅项目。1995年,县政府印发《关于对重点污染源限期治 理的通知》,对11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年底累计完成环保治理投资总额473万元。制定《环 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处理了2起环境污染纠纷。县农业局加油站柴油泄露污染农田案 ,赔偿金额3万元。县化肥厂氨水泄露案,赔偿金额6000元。 1996年,根据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部署和市政府要求,5000吨以下小草浆造纸企业全 部关停,武家洼福利造纸厂和杨家庄子纸箱厂被关停。全县有16家水污染企业被省、市、县 政府限期治理。是年,全县累计完成环保治理投资总额500万元。1997年是国务院确定的淮河 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最后期限年,县环保局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因厂施策,组织有 关企业人员出外考察,优化治理方案,严卡设备标准,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至1997年12月31日国务院淮河流域达标最后期限为止,全县列入省、市限期达标计划的16家 限期治理企业,除1家破产,1家转产,2家关停外,其余12家企业全部于1997年底如期完成限 期治理任务,通过省、市、县组织的验收,实现了达标排放。 为巩固提高达标排放成果,2000年成立环保稽查大队,不定期地对全县重点水污染企业 进行巡回检查,查处违法行为69起,对26家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对34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 通知书,对5家企业实行限产,关停了“十五土(小)”企业6家。针对大气污染治理,县政 府印发《沂水县烟尘控制区管理暂行办法》《沂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列入县 政府限期治理的16家大气污染治理企业,有14家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2001年,进一步强化 大气污染限期治理,建立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并设立举报热线“12369”,全年共外 出检查984人(次),纠正环境违法行为90起,对42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加强了环境 功能区划建设,建成10.21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和17.3平方公里的环境噪声达标区,全县建 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分别为59.0%、100%。采取淘汰污染严重锅炉 ,改变燃烧方式,改换燃料种类,安装高效除尘器等治理改造措施。是年,投资210万元,治 理改造了54台小锅炉,并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型煤、无烟块煤、电等清洁能源。加强机动车 排气污染防治,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局联合对全县6384台机动车进行 检测,尾气达标排放的5730台,汽车尾气达标率89.7%,并按省市的统一部署停止了含铅汽油 的销售使用,及时推广使用无铅汽油。经监测站监测,2001年县城建成区大气总悬浮微粒年 日均值0.160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碳年日均值0.029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年日均值 0.012毫克/标准立方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指标全部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3年,为寰宇建安集团、恒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并通过评审验收。检查企业500厂次,对查出的12家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3家偷开偷排的 企业,进行了处罚或限期整改。2004~2005年,深入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 康”环保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全县排污企业61起,罚款金额合计28万元,对小炼铁、土炼焦 等不法排污企业活动进行了清理。同时联合工商、税务、公检法等部门在全县开展矿业秩序 整顿活动。关停28处非法采矿点、56处非法选矿点,其中4处违法选矿企业依法移交法院执行 ,16处小炼焦、小炼铁被拆除。违法采矿、选矿势头得到了彻底遏制,全县矿业秩序全面好 转。2005年,沂水县荣获“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6 年,在造纸、酿造、食品等行业,实施治理再提高工程。泓达生物科技公司投资700多万元新 上厌氧罐、好氧池提高治污能力;青援食品公司投资300多万元,实行污染治理设施改造;隆 大生物公司投资300万元,新上治污设施1套;大地玉米公司投资300万元,实施废水治理和沼 气利用工程;双成纸业公司、友谊织物公司分别安装治污设备。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 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加大沂河断面水质监测频次,严格控制水质,实现了水体质量的大 幅提高。2007年,重点对全县土小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县政府专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县土 小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导。对11家小造纸厂、31家小塑料厂、50家小淀粉厂进行了清理 整顿,对14家小屠宰厂、33家石英粉加工厂、44家铁粉选矿厂、珍珠岩厂、14家蛭石粉不规 范企业进行限期整改。通过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使全县土小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 成效。 2008年初,完成了热电厂、青援集团脱硫改造工程和大地玉米、鲁洲工业园等污水治理 再提高工程项目。积极为企业争取各级环保治污专项资金16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600万元,大地玉米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再提高工程资金200万元,鲁洲工业园污水治理再 提高工程资金400万元,青援集团脱硫改造工程资金200万元,跋山水库饮用水源地工程资金 50万元。投资1500万元,完成县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改造工程,投资3370万元,建成污水处 理厂二期工程,达到日处理污水8万吨。通过治理改造,降低了全县排污总量,扩大环境容量 ,解决新上项目环境容量不足的问题。4月,在全县开展了以取缔“土小”企业、落实“环境 评估”和“三同时”制度、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春季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 行动,清查出“土小”项目126家。其中彻底拆除的有46家,其余未拆除的均已停产;7~8月 ,对全县地瓜小淀粉加工项目进行了清理取缔,共清理小淀粉企业9家,有效地控制了地瓜小 淀粉的污染反弹。11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环保专项 行动后督察,集中开展影响水环境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开展对重污染行业和“土小”项目 的专项检查,开展查处环境信访和整治矿山企业的专项行动,共清理取缔“土小”项目12家 。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保障了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