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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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
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
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2010年,全局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协调科、
监督管理一科、监督管理二科等5个科室和沂水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沂
水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全局共有工作人员30人。2010年,全
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5起,死亡24人,重伤77人,直接经济损失31.6万元,同比分别
下降6.25%、7.69%、7.23%、7.49%。沂水县被临沂市政府授予“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县区”荣
誉称号,县安监局被省政府安委会授予“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安监局局长桑纪德被省政府安委会授予“全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定期会议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
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对重大问题,随时召开
会议研究解决,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一岗双责”制度 2010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县委会,成立了县长任主任,
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县政法委书记、联系安全生产的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及县
政府各位副县长(顾问)任副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根据行业特点,成立了矿山、
危险化学品等11个由县政府各副县长(顾问)任主任的专业委员会,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
,构建起了县委领导、政府、县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分级负责、齐抓
共管的安全生产领导执行机制。
  领导检查制度 沂水县制定印发了《沂水县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沂水县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县领导定期带队深入车间、井下、施工工地等作业现场,累计督
查检查单位100家(次),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2010年年初,县政府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到了乡镇、行业
、部门,并分别与各乡镇、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及20个管理部门、33个其他部门、34个企
事业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
位也都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任务、目标和责任,形成
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考核奖惩制度 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季度督导检查、半年考核制度,县领导亲自带队考核
,并将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到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2010年,县委、县政府
列拨10万元考核奖励资金,对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优秀等次的6个乡(镇)、10个管理部门、2
5个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事故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切实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安全生产整治】 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扎实开展4次集中
行动,各专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道路交通和水上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特种设备、旅游
安全、学校安全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共排查各类单位3567家次,查出整改隐患4192条。
  重大危险源监控 对全县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进行全面调查,确定
重大危险源11处,全部落实了县、乡镇(部门)、企业三级监控责任,确保了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执法检查 2010年初,县政府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
作意见》,明确执法重点、工作分工和检查频次,增强了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针对性。重点开
展地下矿山、尾矿库、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等相关专项检查,2010年共检查单位2265家次
,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790份,查出整改隐患3316条。
  行政处罚 不断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理
群众举报案件;加强与司法部门配合,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2010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9起,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7起,处罚金额30.7万元;
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起,执行罚款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行政许可 2010年,严格审核、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694个,其中矿山开采企业
18个、尾矿库4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个、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97个、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户574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23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分类
确认;对5家危险化学品、2家矿山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审查;对64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
产条件论证报告备案。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县政府设7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监管执法所需经费。全县高危企业积极
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达55.67万元,投保率达90%。
  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至2010年底,全县已
有189家企业通过规范化验收,其中A级16家,B级33家,C级140家。有30家非煤矿山、54家加
油站、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工业企业达到了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要求。
  安全社区建设 以许家湖镇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成
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先后组织社区创建骨干人员赴济南、东营等地
培训学习,并聘请相关专家对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各项创建工作按计划扎实推进。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坚持多形式、广覆盖、深层次搞好安全生产宣传,2010年累
计刊播安全生产信息、稿件318篇;征订《中国安全生产报》281份;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中,设立咨询台30个、出动宣传车20台、悬挂张贴横幅1000余条,举行万人签名、“安全伴
我行”演讲比赛、安全文化书画展、安全知识答题、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营造了全社会“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安全培训,依法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28期,培训各类人员2987人。
  【队伍建设】 业务能力建设 积极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30人(次);组
织了政治业务集中培训班,邀请了县纪委、检察院、法院、县政府法制局和市安监局领导亲
临现场授课,坚持周六集中学习和科室负责人轮流授课制度,每月进行执法业务知识考试;
在省市执法竞赛中,沂水县获得全市一等奖,并代表全市参加了全省执法竞赛,获得全省二
等奖,受到省市表彰。
  机关制度建设 县安监局修订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制定行政许可、执法监察、行政处罚、
来信来访及举报处理等18个工作流程图,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完善县安监
局《201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各科室制定《责任目标分解书》,细化各科室工
作任务和标准要求,明确了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调度了工作人员积极
性,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
  (张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