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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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人事局与县编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是综合管理全县人事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2008年,局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人事争
议仲裁办公室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以及局办公室、综合计划科、调查研究科、干部调配科、工
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退休干部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安
置办公室、教育培训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工资基金管理科、信息管理科13个行政科室,
有工作人员33人。2008~2009年人事局先后被授予“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
事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基层满意的县区部门”、“全市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全
市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人事管理】坚持国家公务员公开考录制度。2008年录用国家公务员60人,人民警察1人
。2009年录用国家公务员5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
  2008年7月,完成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管理工作,共有20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
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
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经审核,共有395名同志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
作人员登记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了参照管理登记。
  2008~2009年,共为373名股级干部办理了批复备案手续,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党政群机关
和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素质,确保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制管理】2008年,全县党政群机关、政法部门正科级行政机构76个,副科级行政机
构14个,与上年持平。全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工勤编制、省核定的物价所编制、农产品
成本调查编制、县乡待分配编制、政法专项行政编制共2463名,实有在职人员2292人。其中
,县级行政编制、省核定物价所编制、农产品成本调查编制、待分配编制共658名,在职人员
594人,工勤编制68名,在职人员194人;乡镇行政编制944名,在职人员539人,工勤编制80
名,在职人员71人,政法专项编制655名,在职人员565人,工勤编制58名,在职人员139人。
  县乡非在职人员197人,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97人,政法部门74人,乡镇26人。
  2008年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数增加4个,分别是民政局公墓管理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公
室、水保中心工程技术推广站、体育局体育训练中心;调整机构规格2个,财政局国有资产管
理中心调整为正科级,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调整为正科级;更名并调整机构规格3个,跋山水
库管理局更名为跋山水库管理处,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沙沟水库管理所更名为沙沟水库
管理处,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医疗保险办公室更名为医疗保险事业处,机构规格调整为
正科级;更名5个,体育运动中心更名为体育局,物价检查中心更名为物价局,长虹中学更名
为沂蒙中学,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更名为粮食监督检查大队,粮食附营企业管理办公室更名为
社会粮食统计中心;撤销4个,分别是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矿产资源管理所、县人民政府驻
黑河联络处、县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调整理顺后全县股级以上事业单位共544个(不含单
位内设科室和乡镇教学点),其中县直286个,乡镇258个。全县共有事业编制18381名,实有
20386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编制8397名,实有8381人,乡镇事业单位编制9984名,实有120
05人。
  2009年,全县党政群机关、政法部门正科级行政机构76个,副科级行政机构15个。全县
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工勤编制、省核定的物价所编制、农产品成本调查编制、县乡待分配
编制、政法专项行政编制共2523名,实有在职人员2151人。其中,县级行政编制、省核定物
价所编制、农产品成本调查编制、待分配编制共676名,在职人员623人,工勤编制70名,在
职人员193人;乡镇行政编制944名,在职人员561人,工勤编制80名,在职人员68人,政法专
项编制695名,在职人员567人,工勤编制58名,在职人员139人。
  县乡非在职人员161人,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72人,政法部门68人,乡镇21人。
  2009年副科级行政单位增加1个,为沂水县森林公安局(沂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数当年增加4个,分别是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铁路建设办公室、城镇(乡)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组建单位1个,县水利局防汛办公室与抗
旱服务队合并,组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更名1个,县民政局城市低保救助中心更名为
慈善总会办公室。调整理顺后全县股级以上事业单位共555个(不含单位内设科室和乡镇教学
点),其中县直297个,乡镇258个。全县共有事业编制18845名,实有20475人,其中县直事
业单位编制8861名,实有8561人,乡镇事业单位编制9984名,实有11914人。
  【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2008~2009年,按照全县经
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专业目录,为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学历专业人才19人,为企业单位
引进紧缺急需人才82人,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大力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新建人才交流大厅1个,面积400多平方米,为用人单位和求职
人才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每月16日定期召开人才交流会。认真举办好其他各类专场人才交
流会,两年共举办各类交流会32场,为企业输送人才2000余人。实行人才市场会员制,加强
对会员单位的管理服务,会员单位已发展到52家,人才市场已经成为用人单位求才和人才求
职的第一选择。
  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
要求,根据《沂水县人事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就业实行公开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
(办字〔2006〕93号),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08~2009年,通过公开考
试,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了280名高校毕业生,其中研究生21人,本科225人,专科27人。20
09年12月,通过公开招聘,为县广播电视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6名。
  高度重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5月组织召开了全县首次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专场就业推介会,举行了现场签约仪式。共有26名特困生与企业签定了劳动合同,回县报到
的特困生全部实现了就业。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快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建设。2008~2009年,通过公开
招募,共选拔了6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医、支农、扶贫工作。进一步做好毕业生
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加强实践基地的管理服务工作,大力提高实践基地接纳毕业生实习锻炼
和就业的能力。至2009年底,全县共设立16个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共推荐900余名毕业生到
实践基地实习锻炼,最终实现就业460余人。
  扎实做好人事代理工作。做好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转正定
级、办理退休手续等日常服务工作;加强对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完善人事代理合同的
续签、变更、解除手续和人员调动的相关工作。代理人员的数量稳步增长,逐步走上了健康
有序的发展轨道。至2009年底,人才中心有单位代理35家430余人,个人代理1471人。
  【教育培训】2008~2009年,共组织各类培训班119期次,培训人数28866人次。组织17
75人次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公务员初任、任职、业务等培训班;做好了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工作,两年共安排12个选学课题,组织培训班102期次,报名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达25417人次,两年共审核、登记学分材料81000多件次;会同统计、教育、财政等专业技术
人员相对集中的部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6期,参训人数1674人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国外智力引进】2008年继续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技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
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8】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各事业单位实际情况,
重新对事业单位的岗位类别、设置数量、岗位等级设置及数量、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和岗位聘
用重新设定。按照“因事设岗、定岗定责”的原则,对全县各设岗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
核定和设置,根据各单位、各系列已聘任的高、中级比例,结合新晋升人员数进行统计分析
,确定增岗数和竞争聘任单位范围方案,指导各单位根据核定下达的岗位数组织竞争聘任。
2008~2009年,全县企事业单位取得高、中、初级职称的共计2897人,其中高级412人,中级
1523人。
  积极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2008~2009年先后从荷兰、法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
聘请专家13人次,对沂水县的林果业、机械制造、环保、农业、畜牧业、包装、制药等15余
个项目进行技术指导,解决了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国外智力
支持。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资工作】技术工人升级考核坚持本人自愿和严格按规定条件进
行的原则,从“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方面考核确定等级。至20
09年底,共有2750人次参加了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确定为高级工的797人,中级工862人
,初级工609人,合格率达82%。
  200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
入分配秩序的统一部署,按照临纪发〔2007〕5号、36号、38号和临人发〔2007〕39号文件精
神,对沂水县机关津贴补贴进行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同步调整。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机关在职人员地方福利补贴、原保留的岗位责任制考核
奖、三次职务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津贴补贴,统一归并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劳动模范津贴和国家规定特岗津贴不纳入归
并范围,暂时予以保留。除上述纳入归并范围和暂时保留的津贴补贴项目外,其他津贴补贴
项目一律停止执行。按照临纪发〔2007〕36号文件,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统筹考虑
、同步调整的要求,相应调整了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的部分统一列入“工作人员补
贴”项目,并纳入保险费基数。在规范调整的基础上,2009年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津贴补贴进行再次调整,两次调整人均增加津贴补贴400元,达到694.26元。依据鲁政办发
〔2006〕108号文件规定,2008~2009年办理晋升和调整工资43868人次。其中执行机关工资
制度人员滚动升级、晋升工资档次4781人次;事业人员晋升薪级37752人次;新晋升专业技术
职务兑现新职务工资1335人次。至2009年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均月工资收入达2112.95
元。
  【退休干部管理】2008~2009年,按照管理权限,严格程序,共为全县664名工作人员办
理了退休手续,其中干部552人,工人112人。积极做好离退休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
,为5675名离退休人员、334名退职人员、248名退养民师调整了补贴;审批一次性抚恤279人
(在职81人,离退休198人);审批安家费、建房补助费664人;审批遗属困难补助费标准214人
。同时,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基本要求,先后
聘请了26位退休干部作为特邀顾问,认真地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督促抓好了“两
费”的落实及元旦、春节期间的慰问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
娱乐活动,让退休人员老有所乐。
  【转业军官安置及企业军转干部解困】2008~2009年全县妥善安置军转干部18人,其中
,营职5人,连排职10人,技术干部3人。另有2人选择自主择业。
  积极稳妥地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至2009年底,全县共有企业军转干
部380人,其中中央、省、市属企业144人,县属企业236人。纳入解困范围的共有220人,其
中省、市属企业32人,县属企业188人。两年来,全面落实了上级出台的各项解困政策,面上
的解困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建立完善了解困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纳入解困范围的企业军转干
部办理了医疗保险和定期组织免费查体,对特困和重灾企业军转干部实行了重点救助。
  (梁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