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三结合”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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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始,不再组织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文化大革命”时期上山下乡的知
识青年陆续回城,城镇出现了待业人员。仅依靠政府统包统配的办法已无法解决“就
业难”的问题。1980年8月,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了“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
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称为“
三结合”的就业方针)。1981年11月,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后,经县委、县政府批准
,先后颁布了扶持劳动服务公司集体经济、发展个体经济,吸收城镇待业青年的政策
规定,包括经营受法律保护、免征工商所得税、从业人员计算工龄等内容。从此,劳
动就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介绍就业  进入80年代,县劳动部门立足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为各企业提供生产
建设所需用的劳动力。本着面向社会择优录用的原则,至1990年底,县劳动部门安置
就业6319名,其中全民4216名,为中央、省、地单位招工706名,集体2103名。
    组织就业  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了各种类型的
待业青年网点。1982年首次建成4个,之后网点建设稳步发展,1988、1989两年网点
发展达到高峰。到1990年底,全县共发展待业网点97处,累计安置待业青年3041人,
产值10500万元。同时加强对网点的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整顿,撤销13处不合格
的网点,开表彰会7次,受表彰的网点有37处。
    自谋职业  自1984年始,县内城镇待业青年在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经济政策的鼓励下
,积极从事个体经营。到1990年底,共有150名城镇待业青年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
走上了自谋职业的道路。

               1981~1990年
         全县城镇待业青年就业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
│年度│就业│招工安置  │网点│自谋│
│    │总数├──┬──┤安置│职业│
│    │    │全民│集体│    │    │
├──┼──┼──┼──┼──┼──┤
│1981│758 │735 │23  │    │    │
├──┼──┼──┼──┼──┼──┤
│1982│112 │93  │1   │18  │    │
├──┼──┼──┼──┼──┼──┤
│1983│175 │137 │    │38  │    │
├──┼──┼──┼──┼──┼──┤
│1984│164 │70  │25  │68  │1   │
├──┼──┼──┼──┼──┼──┤
│1985│641 │213 │206 │210 │12  │
├──┼──┼──┼──┼──┼──┤
│1986│627 │300 │63  │250 │14  │
├──┼──┼──┼──┼──┼──┤
│1987│1056│320 │446 │287 │3   │
├──┼──┼──┼──┼──┼──┤
│1988│2726│1201│625 │870 │30  │
├──┼──┼──┼──┼──┼──┤
│1989│1395│489 │66  │800 │40  │
├──┼──┼──┼──┼──┼──┤
│1990│1856│658 │648 │500 │50  │
├──┼──┼──┼──┼──┼──┤
│合计│9510│4216│2103│304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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