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机构 1985年5月,山东省成立沂蒙山区开发指挥部,设在沂水县第二招待所 ,同时,沂水县成立山区开发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配正、副主任各1人,办事员8人 (借调)。1986年秋,沂水县山区开发办公室更名为沂水县扶贫办公室,与县政府办公 室合署办公。1988年5月,扶贫办公室升为正局级单位,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 办事员6人,司机1人,至1990年底,编制10人。 扶贫工作 1985年通过贫困村的普查,全县人均纯收入150元以下的村庄716个,1 26866户,494417人。其中纯收入50元的60个村,10783户,42025人;纯收入51~10 0元的267个村,47448户,184912人;纯收入101~150元的389个村,68635户267480 人。716个贫困村人均纯收入104元。从1985年至1990年底,由“输血型”转向“造血 型”,采取对贫困单位“扶志、扶本、扶班子”的方法进行扶贫。一是加强贫困村班 子建设,落实优惠政策。全县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根本性 建设来抓,利用县乡党校培训贫困村领导班子成员9208人,采取思想整顿与组织整顿 相结合,选拔优秀人才进领导班子。至1990年底,全县共调整贫困村党支部569个, 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原716个贫困村中,经过培训、整顿、调整,一类支部 422个,占59%,二类支部276个,占38%,三类支部18个,占3%。落实国务院,省 、地、县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减轻了贫困村的负担,增强了“造血”功能。五年来, 全县共减免贫困村粮食订购任务86.85万公斤,油料订购任务50.5万公斤,农业税28 8万元,国库券16.2万元。筹集义务资助费44.9万元。二是搞好系列开发,大力发展 区域经济。1985年以来,通过不断探索,确立了一条“建设基地,强化龙头,搞好服 务,区域开发”的系列开发之路,实现了富民富县同步发展。至1990年,有生猪、鹅 、鸭、果品、大花生、棉花、抽纱、烟草、工艺美术、地毯、桑蚕等10条系列生产线 已初具规模。重点扶持了10个龙头企业,建成了750多个基地村,组织带动了12.4万 个贫困户发展商品生产,安置了2500多个贫困户劳动就业,成为全县脱贫致富的重要 支柱。以县果品公司为龙头的果品生产系列,从改造低产果园入手,开发生产基地, 组织综合服务,建设配套龙头项目,形成了“龙头”在县,“龙尾”在村的系列化生 产体系。从1986年开始用部分扶贫资金开发136个低产果园,至1989年,扩大到400个 苹果园,其中有86个园产量翻番。同时,新建一座2000吨的恒温库和一条果脯加工生 产线。1989年果品公司实现产值1000多万元,利税90多万元。辐射带动4万多个农户 直接参加“一条龙”生产,1000多个果园承包户年收入超万元,2.5万个贫困户开始 脱贫致富,果农收入4400多万元,比1985年增加一倍多。三是用好扶贫资金、物资, 使其充分发挥效益。1985年至1990年,中央、省、地区通过各种渠道共同向沂水县投 放各类扶贫资金9631万元,化肥1779.5吨,柴油3650吨,钢材975吨,木材518立方米 ,水泥2780吨。按照全县的总体发展规划,解决温饱和区域经济开发同步进行,大力 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副业加工等行业,努力改变山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扶贫资金使用结构为:县级企业2898万元,占总额的30%;乡镇企业2855万元,占2 9.6%;村办企业683万元,占7%;贫困村、户3547万元,占36.8%。五年来,共扶 持项目317个,安排劳力157446人,带动贫困户114692个。1989年完成产值15036万元 ,实现利税1894万元。扶贫资金使用原则,1986年是“先富民,后富乡,再富县”, 1988年是“扶持龙头企业,兴办扶贫经济实体,带动千家万户脱贫致富”的指导思想 ,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四是搞好科技扶贫,加快脱贫步伐。1985年,沂水县被 列为全国科技扶贫试点县。五年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科技培训网。以县直 有关单位为依托,组建了16个专业学会,31个乡镇普遍建立了科协和农村骨干培训中 心,并有8个乡镇成立了成人教育中心,培训农民技术员1709人,有781个村建立了农 民技术夜校,多层次开展科技培训,向贫困村农民传授实用技术。低产果园开发,苹 果树换头,旱作西红柿,快速养猪、半细毛羊改造,食用菌,蔬菜塑料棚开发项目等 ,建立科技扶贫示范点51处,涉及14个乡镇,100多个村,1万多个农户。其中1989年 列入山东省科委计划的桑瘿蚁防治,增产桑叶42万公斤,桑蚕茧1.6万公斤,为蚕农 增收32万元。至1990年底,全县共发展科技扶贫户33352户,10.8万人,通过科技扶 贫增收2161.6万元,人均200元。五是实行包点扶贫责任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 领导下,县直各部门齐心协力搞好扶贫工作。县直各部门和企业共包点326个贫困村 ,乡镇包点120个村,富村包点32个村,国家商业部、山东省商业厅及临沂地区地直 12个单位来沂水包点扶贫,全县共有478个贫困村有人包点,有力的促进了扶贫工作 的开展。到1989年底,全县共新修公路1398.4公里,506个村通了车,占原不通车村 的100%;新架输电线路704.8公里,通电村521个,占原不通电村的90.7%;新通广 播村216个,占原不通广播村的51.6%;新修各种水利设施3775项,解决了718个自然 村,14.3万口人的吃水困难,分别占原缺水村、人口的59%、51%。原716个贫困村 到1990年底,人均纯收入380元,其中,200元以下的14个村,201~250元的23个村, 251~300元的57个村,301~350元的109个村,350元以上的513个村。到1990年,全 县的贫困户基本脱贫。 民政扶贫工作是从1980年开始。1980年至1983年,上级拨给沂水县扶贫款51万元 ,扶贫建房费20万元,重点安排给7个交通不便的山区公社,扶持35830户,扶持耕牛 78头、羊4406只、猪3099头、兔24030只、驴15头、土元种3公斤。帮助严重缺房户建 房3715间,修房2227间,到1983年底,基本脱贫和脱贫的1758户,占扶贫户的32%。 1984年11月,县政民局、财政局、农业银行联合发放了试办贴息扶贫有偿贷款4.92万 元,分别贷给8个区,王庄9600元、夏蔚1200元、崔家峪6000元、泉庄9600元、马站 6000元、沙沟6万元、道托4800元、圈里6000元。发放给家庭主要劳力死亡、残疾或 长期患病,遭受意外不幸事故,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收入低微,一两年脱贫和有 偿还能力的农户。各区充分利用贴息贷款,扶持部分贫困户,他们的生活有了明显的 改善。1986年4月20日,县政府确定将省民政厅拨给沂水县100万有偿扶贫款,用于1 985年人均收入150元以下的受灾贫困户,或扶持乡镇兴办福利工厂。 为管好用好有偿扶贫款,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同年10月,成立了县救灾扶贫 基金会,到年底,31个乡镇均成立了救灾扶贫基金会。12月10日,县政府下发文件《 关于贯彻执行省民政厅“关于认真清理有借还救灾扶贫资金的通知”的意见》,要求 对1983年以来民政部门投放的有偿扶贫款,有借有还,并规定回收后,县乡(镇)基金 会分成管理使用。1987年,省民政厅再次拨给沂水有偿扶贫款100万元,80万元扶持 134个村4267户17276人的特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副业加工等项目,20万元建 地毯厂,搞加工服务。1988年至1990年,共下拨有偿扶贫款24.2万元,主要用于因灾 害造成生活困难户发展生产。为扩大幅射面,充分发挥扶贫基金的效益,1988年到1 990年,县民政局先后下发《关于迅速回收到期扶贫款的通知》,组织力量回收扶贫 基金,1990年回收120万元,回收率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