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沂水县国民经济建设计划由县政府直接管理。1954年设立统计科 ,主管计划统计工作。1955年5月,设立计划委员会(机构虚设),主任由县长兼任, 同年设计划统计科,负责国民经济计划统计工作。1959年9月启用“沂水县计划委员 会”公章。1962年5月~1966年计划委员会重新调整。1967~1971年,因“文化大革 命”,计划委员会机构已不存在,计划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管理。1972年 设计划劳动局。1975年10月恢复计划委员会。至1990年,计划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 主任4人,调研员2人,工作人员13人,共计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