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为山区农业县,工商企业不发达。解放前及解放初期,国民经济基础非常 薄弱,发展无计划,比例结构失调,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按1952年不变价计算,1 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为3244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164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 的98%;工业总产值80万元,占2%,农轻重比例为98∶2∶0。社会商品零售额仅为 906万元,农副产品收购额为109万元,商业流通规模很小,第三产业发展十分落后。 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领导下,顺利地进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 制,大力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1952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 3869万元,比1949年增长23%;粮食总产达到11650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25%,工 业总产值达到226万元,比1949年增长182%;农轻重比例调整到94∶5.7∶0.3。农副 产品收购额为351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为1124万元。交通运输有了新的发展,国民 经济恢复工作胜利完成,财政状况好转。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逐步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 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初步走上了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轨道。按1952年不变价 计算,五年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24217万元,平均每年递增2.3%,其中农业总产值占 90%,工业总产值占10%。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702万元,其中农业占87%,工 业占13%,农轻重比例逐步调整到87∶12∶1。农副产品收购额达到847万元,社会商 品零售额1889万元,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初具规模;私营商业基本上实现了公私 合营或各种形式的合作店(组),统一了价格,稳定了市场物价。交通运输业有了较大 发展,货运量达11万吨,周转量达1320万吨公里,第三产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有了一 定的比重。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8~1962)。全县经济发展经历了一次重大曲折。由于轻 率地发动“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 ”为主要标志的左倾思潮严重泛滥,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 加之1959年至1960年中的特大自然灾害,国民经济损失严重。五年间工农业总产值累 计完成27321万元(1957年不变价)其中农业总产值占84%,工业总产值占16%。1962 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4946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4373万元,工业总产值为573万元 ),比1956年减少13%。五年平均递减3%,农轻重比例为88∶11∶1。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全县认真贯彻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恢复农业生产,压缩钢铁、机械生产,发展轻工业,调整国民经济比例关 系,全县经济迅速恢复,并取得了新的进展,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为5735万元,比1 957年增长22%。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20%,工业总产值增长33%,农工比例为84 ∶16。国民经济恢复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水平。 1958年至1965年期间,全县经济虽然遭受到了严重挫折,但仍取得了很大成就。 农业方面,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进行对低洼低产田改造,并大力发展农业机械 化,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工业生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产品种类、产量、 质量、效益有了较大提高。 第三个五年计划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1966~1975)。因“文化大革命”,经济 建设遭到严重的破坏。但是由于沂水广大人民对左倾错误的抵制和反对,使破坏损失 减少到了最低限度,国民经济仍取得了较快发展。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1970年全县 工农业总产值达到7519万元,比1966年增长20%。197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3828万 元,比1970年增长40%。农业生产方面,生产技术基础有所加强,粮食总产量十年期 间平均递增5%,农机化和科学施肥程度有了提高。1975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26482万 公斤,农业总产值达到10543万元。工业生产初具规模,先后建起了毛巾厂、针钉厂 、化肥厂、肉联厂、针织厂、水泥厂等企业,工业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1975年工业 总产值达到3285万元,农轻重比例调整到76∶19∶5。第三产业有了较大发展。社会 商品零售额达到6128.2万元,比1965年增长2倍多,国营合作社商业农副产品收购额 达到3300万元,比1965年增长了2倍。交通、邮电也加快了发展步伐。 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1976~1980)。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中央改 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沂水县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调整。1980年9月,中 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后,县内即开 始贯彻执行,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通过疏理流 通渠道,发展了商品生产,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农村经济 逐步走向专业化、商品化的轨道。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198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70 39万元,比1975年增长62%,农、林、牧、副、渔各业由1975年的75∶3∶14∶7∶1 调整到76∶2∶13∶8∶1,农业结构得到改善,乡镇企业起步发展。种植结构得到调 整,经济作物的比重由1975年的15%提高到18%,农副产品收购达到7555万元,平均 每年递增18%。机械化程度有了新的提高,名优产品逐年增多,企业管理进一步加强 。198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4717万元(1970年不变价),其中轻工业占81%,重工业占 19%。至此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有了比较合理的改善,农轻重比例为54∶37∶9, 工业和农业同时成为沂水经济的两大支柱产业。 商业贸易逐步形成了国营、集体、个体三种经营形式和计划供应与市场调节等多 种渠道。1980年社会商品零售额突破亿元,达到10881万元,比1975年增长78%;五 年平均递增12.2%,其中居民消费品零售额占零售额的77%,社会集团消费品零售额 占6%,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占17%。市场繁荣,物价基本平稳,商品货源比较充裕 ,中高档商品比重增加,改变了供求紧张的局面。交通运输货运量达到47万吨,货运 周转量达791万吨公里。 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1981~1985)。国民经济出现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良 好局面。五年间工农业总产值共完成251943万元(1980年不变价)平均每年增长11.7% ,其中农业总产值平均递增7.9%,工业总产值平均递增16.9%,农、工比例调整到 55∶45,农副产品收购额平均每年递增13.7%,社会商品零售额平均每年递增10.7% ,货运周转量递增34%。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4859万元,农轻重比例关系调整 到51∶41∶8,交通、邮电、商业、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不 断发展壮大。1982年,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逐步巩固完善的基础上 实行第二步改革,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分工、分业承包逐渐增多, 涌现了一大批种植、养殖、加工运输等多种形式的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1985年 ,全县专业户604户,新经济联合体70个。纯收入计349.4万元。粮食生产在遭受到风 、雹等多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获得了较大丰收,粮食总产达35063万公斤,创新 中国建立以来最高水平,比1980年增长13%。棉花产量106万公斤,比1980年减少50 %;花生产量4195万公斤,比1980年增长70%。粮食商品率达20%。农业总产值完成 33122万元,比1980年增长46%,平均每年递增7.9%,农、林、牧、副、渔产值比例 调整到72∶3∶18∶6∶1。林业生产和畜牧业生产发展较快,山区优势得到发挥。同 时,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加速了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商品经济转 化的过程。农产品商品率由1980年的34%,提高到51.3%。通过深化企业改革,推行 厂长(经理)负责制等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扩大了企业自主权,责、权、利趋向统一。 同时,完善了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进一步理顺了产、供、销各方面关系,企业由单纯 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完成31737万元(1980年不变价 ),比1980年增长118%,平均每年递增16.9%,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占84%,重 工业占16%;省地属工业占36%,县属工业占36%,乡镇工业7%,村及村以下工业 占21%。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打破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国营 、集体、个体商业三者并存,共同竞争,促进了国合商业克服官商作风,转变服务态 度,在竞争中发挥主渠道作用。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18101万元,比1980年增 长66%,平均每年递增10.7%,其中居民消费品零售额占75%,社会集团消费品零售 额占6%,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占19%。交通货运量达到178万吨,货运周转量达到3 742万吨公里,分别平均每年递增30%和36%。 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1986~1990)。“七五”期间全县国民经济建设认真贯彻中 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改革,扩大开放,深化治理整顿。县委、 县政府从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作出了在抓好农业这个基础的前提下,贯彻落实 地委、行署提出的“工业农业一齐抓,重点抓工业,抓好工业促进农业”的重要决策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1990年按1980年不变价格 计算,社会总产值达到130285万元,五年平均递增10.3%;国民生产总值达到6558万 元,平均每年递增12.6%;国民收入达到5678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1%。工农业总 产值110922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1.4%。其中农工比例为42∶58。“七五”计划主要 指标超额完成,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有了较大改善。在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第一次出 现工业比重大于农业比重。至1990年农轻重比例调整到30∶44∶26,一、二、三产业 比例为29∶56∶15。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由一二三型,转变为二一三型,较符合了沂水 县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各业内部结构也较为合理。新中国建立41年来沂水县农 业总产值增长5.3倍,平均每年递增4.6%。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林牧副渔各 业产值分别增长21%、53%、115%、11%和1242%,农业内部结构为62∶4∶28∶5 ∶1,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之比为3.7∶1。粮食总产达到39662万公斤,农业 商品价值率达到55%。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全县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0年乡 镇企业总产值达到5.1亿元,对实现以工补农,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等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 “七五”后三年,全县工业生产进行了治理、整顿,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 ,狠抓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工业基础日渐雄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90年全县工 业总产值达到73258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41年来增长近800倍,平均每年递增180 %,比1985年增长130%,“七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增18.2%。国营、集体、个体工 业产值之比为51∶30∶19,轻重工业之比为80∶20,工业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6%。国 营工业企业产值利税率由1985年的16.2%,提高到26%。“七五”期间加大了对第三 产业的投入,流通渠道畅通,交通、邮电设施改善。1990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3.9 亿元,比1985年增长117%,平均每年递增16.7%;完成货运周转量8332.49万吨公里 ,比1985年增长123%,平均每年递增20%。第三产业实现总产值19363万元,占社会 总产值的15%,其中建筑业产值占第三产业产值的26%,运输、邮电业占12%,商业 、饮食业占62%。 1949~1990年沂水县各时期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表 单位 :万元 万吨 万吨公里 ┌──────┬────────┬────────┬────┬────┬───┬───┬───────────┐ │时期 │农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 │农副产品│社会商品│交通 │货运 │备注 │ │ ├───┬────┼───┬────┤收购额 │零售额 │运输量│周转量│ │ │ │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 │ │ │ │ │ │ │ │总产值%│ │总产值%│ │ │ │ │ │ ├──────┼───┼────┼───┼────┼────┼────┼───┼───┼───────────┤ │1949年 │3164 │98 │80 │2 │109 │906 │ │ │总产值:按1952年不变价│ ├──────┼───┼────┼───┼────┼────┼────┼───┼───┼───────────┤ │恢复时期 │10921 │96 │491 │4 │591 │3166 │ │ │总产值:按1952年不变价│ │(1950~1952)│ │ │ │ │ │ │ │ │ │ ├──────┼───┼────┼───┼────┼────┼────┼───┼───┼───────────┤ │一五时期 │21771 │90 │2446 │10 │4653 │8401 │ │ │总产值:按1952年不变价│ │(1953~1957)│ │ │ │ │ │ │ │ │ │ ├──────┼───┼────┼───┼────┼────┼────┼───┼───┼───────────┤ │二五时期 │22936 │84 │4385 │16 │5846 │11455 │ │ │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 │(1958~1962)│ │ │ │ │ │ │ │ │ │ ├──────┼───┼────┼───┼────┼────┼────┼───┼───┼───────────┤ │调整时期 │14644 │88 │1964 │12 │5040 │7525 │ │ │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 │(1963~1965)│ │ │ │ │ │ │ │ │ │ ├──────┼───┼────┼───┼────┼────┼────┼───┼───┼───────────┤ │三五时期 │28336 │83 │5854 │17 │10149 │17558 │ │ │总产值:按1957年不变价│ │(1966~1970)│ │ │ │ │ │ │ │ │ │ ├──────┼───┼────┼───┼────┼────┼────┼───┼───┼───────────┤ │四五时期 │45452 │79 │12426 │21 │14976 │25711 │ │ │总产值:按1970年不变价│ │(1971~1975)│ │ │ │ │ │ │ │ │ │ ├──────┼───┼────┼───┼────┼────┼────┼───┼───┼───────────┤ │五五时期 │68199 │58 │48973 │42 │26567 │42626 │ │ │总产值:按1970年不变价│ │(1976~1980)│ │ │ │ │ │ │ │ │ │ ├──────┼───┼────┼───┼────┼────┼────┼───┼───┼───────────┤ │六五时期 │137925│55 │114018│45 │55035 │79782 │364 │10223 │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 │(1981~1985)│ │ │ │ │ │ │ │ │ │ ├──────┼───┼────┼───┼────┼────┼────┼───┼───┼───────────┤ │七五时期 │192868│42 │268194│58 │96544 │156307 │646 │30197 │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 │(1986~1990)│ │ │ │ │ │ │ │ │ │ └──────┴───┴────┴───┴────┴────┴────┴───┴───┴───────────┘ 1949~1990年沂水县农业内部结构统计表 单位:万元 ┌──┬───┬──────────────────────────┬───────┐ │年份│农业 │其中 │备注 │ │ │总产值├───┬─┬──┬─┬───┬─┬──┬─┬──┬─┤ │ │ │ │农 │%│林 │%│牧 │%│副 │%│渔 │%│ │ ├──┼───┼───┼─┼──┼─┼───┼─┼──┼─┼──┼─┼───────┤ │1949│3164 │2699 │85│100 │3 │194 │6 │170 │5 │1 │1 │按1952年不变价│ ├──┼───┼───┼─┼──┼─┼───┼─┼──┼─┼──┼─┼───────┤ │1952│3869 │3168 │82│130 │3 │360 │9 │210 │5 │1 │1 │按1952年不变价│ ├──┼───┼───┼─┼──┼─┼───┼─┼──┼─┼──┼─┼───────┤ │1965│6763 │5364 │79│203 │3 │819 │12│372 │5 │5 │1 │1970年不变价 │ ├──┼───┼───┼─┼──┼─┼───┼─┼──┼─┼──┼─┼───────┤ │1970│8361 │6657 │79│299 │4 │956 │11│444 │5 │5 │1 │1970年不变价 │ ├──┼───┼───┼─┼──┼─┼───┼─┼──┼─┼──┼─┼───────┤ │1978│13027 │9894 │76│328 │3 │1600 │12│1194│8 │11 │1 │1970年不变价 │ ├──┼───┼───┼─┼──┼─┼───┼─┼──┼─┼──┼─┼───────┤ │1980│22672 │16324 │72│680 │3 │4308 │18│1360│6 │26 │1 │1980年不变价 │ ├──┼───┼───┼─┼──┼─┼───┼─┼──┼─┼──┼─┼───────┤ │1985│33122 │21862 │66│1326│4 │8519 │25│1299│4 │116 │1 │1980年不变价 │ ├──┼───┼───┼─┼──┼─┼───┼─┼──┼─┼──┼─┼───────┤ │1990│37664 │23385 │62│1332│4 │10843 │28│1755│5 │349 │1 │1980年不变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