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到民国初期,沂水县流通的货币有铜元、银元和纸币。铜元有大小铜元 、有孔无孔铜元等多种;银元有“光绪元宝”、“宣统元宝”、“大清银币”、“袁 大头”、“蒋小头”、“船洋、”、“龙洋”、“孙中山”等;纸币有中央、中国、 交通、农民四家银行发行的钞票。1935年,国民党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废止银本位制 ,实行纸币制度。规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直至解 放前仍在境内流通使用。 抗日战争时期,华北伪临时政府成立,设立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联 银币”,在沂水县敌占区强行流通。1938年中共山东分局建立“北海银行”,发行“ 北海币”。沂水境内市场则采用明、暗两种方式,使用“北海币”和“联银币”。通 过对“法币”、“伪币”开展斗争,到1948年1月北海银行沂中办事处成立,“北海 币”成为沂水县境内唯一流通的货币。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发行了全国统一的人民币,并陆续收回了 原各解放区的地方货币。 为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新中国的货币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于1955年3月1日发行了新 版人民币,收回旧人民币。改制后的人民币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统一稳定的货币 ,在国际上亦享有崇高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