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2月31日沂水县农业银行成立,内设人秘、农金、会计、信用合作4个股,共 21人。原县人民银行所辖的18处基层营业所划归县农业银行领导。营业所除出纳员归 人民银行管理、兼办农行出纳业务外,其他人员均属农行管理。其营业所主任兼人民 银行营业所主任,会计兼办人民银行业务。由于县农业银行和县人民银行从机构设置 、人员管理、经费开支到业务分工不清,造成机构重叠、工作交错。1965年12月县农 业银行撤销,其资金、财产、人员等全部并入县人民银行。 1979年8月10日,沂水县农业银行恢复,内设人秘、农金、信用合作社、会计、 出纳5个股,基层设18处银行营业所和18处信用社。1987年7月由股改为科。原人秘股 改称办公室。为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1990年内部机构设计划、信用合作 、企业信贷、农业信贷、审计稽核、人事、会计、出纳、保卫、资金组织、教育、办 公室、监察共13个科室,以及9处直属储蓄所、3处基层办事处和22处营业所,共有职 工2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