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杨庆新 副局长 张卫东 张贵鹏 鞠新宗 [机构设置]水土保持局于1986年6月成立。1994年1月,易名水土保持办公室,199 7年5月,复称水土保持局。1999年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工程技术站和水土保持监督 管理站4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30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10 人。 [概况]水保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实施 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县的水土保持查勘,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 展有关水土保持的科学试验、示范推广、人才培养和宣传工作;依法行使水土保持方 案审批权、监督检查权和执法收费权;管好用好水土保持经费和物资。自1991年以来 ,水土保持局按照“防治并重,治管结合,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除害兴 利”的水保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水保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开创 水保工作的新局面。1993年和1997年水土保持局(办公室)先后两次被省水利厅、人事 厅评为“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1995年被省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 “水保监督执法试点先进单位”,1997年被临沂市水利局、人事局评为“水土保持工 作先进局”。 [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防治规划是开展防治工作的基本依据。1992年,水保局集 中3个月的时间,组织指导全县31个乡镇的23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自1984年全 县水土保持普查、区划、规划以来的第二次全面调查规划。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全县 无明显水土流失面积63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6.1%;2~6级水土流失面积1797.8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3.9%,比1984年普查时的2059.4平方公里减少261.6平方公 里,土壤年均侵蚀深由4.5毫米下降到2.57毫米。依据普查资料,全县按水系干支流 划分,重点规划了37条流域,共完成各种规划图262张,规划技术报告37份,表格55 5份。此次规划,为各级政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治理提供 了重要依据。1998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李鹏、朱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治 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所作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水土综合治理 ,建设生态农业的决定》,进一步加快治理开发步伐,由县农委牵头,有关职能部门 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一抓治水、二抓经济林果”的农业 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和“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道产业链,一片风景区”的小流 域建设目标,制订了沂水县近期(1999~2010年)两个阶段的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和建设 目标。同年,还完成了1998~1999年度国家第一批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摩天 岭、宿山两流域的建设规划。1999年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会 议的要求,指导全县31个乡镇,编制完成了《防洪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 《淮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县治理规划》,为向国家申请立项提供了重要依据。 [小流域综合治理]1990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92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9%,是淮 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县之一。实践证明,搞好小流域治理是从根本上治理水土流失的 突破口。1991年以来,全县把小流域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 发展相结合,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大力发展各 具特色、各具优势的小流域经济。在这一总体思想的指导下,各级本着“整体推进, 重点突破,规模治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大打水土流失 治理的总体战、攻坚战,有力地推动了以国家投资治理的项目工程为重点,以群众性 的小流域治理为基础的水保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形成了“点向面辐射,面向点靠拢 ”的新格局。1991年,县境的雪山小流域、顺天河小流域、诸葛镇的胡同峪小流域、 夏蔚镇的南峪小流域被列入国家工业品以工代赈重点治理后,经过3年的集中治理, 综合开发、规模建设,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6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到82.4%,蓄 水效益达78.5%,保土效益达84.5%,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22.3%提高到42.9%, 流域内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各项效益比较显著,自然社会面貌 大为改观,1994年通过国家验收。杨庄小流域是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在沂水县安排 的第二条试点小流域,自1990年列入试点后,经过5年的连续综合治理,形成了以梯 田为主体的坡面防护体系和以谷坊、淤地坝和防冲林为主体的沟道防护体系,至199 5年验收时,流域内人均纯收入达到1480元,比治理前提高3.2倍,人均产粮480公斤 ,比治理前增长27%,在全县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1996年,由省投资治理的柴山南 峪小流域通过了验收。1998年,县境内的摩天岭、宿山两条流域,经国家计委批准, 被列入第一批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重点治理区,这两条流域包括黄 山铺、崔家峪、夏蔚、高庄、诸葛、下古村、武家洼等7个乡镇,本项目规划治理水 土流失面积51.67平方公里,建设期为一年,1999年6月验收。项目完成后,预计平均 每年可增加蓄水(含保水)1120万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37.96万吨,扩大灌溉面积11 22公顷,增产粮食3270吨,增加收入750万元。在这些重点小流域的辐射带动下,一 个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和水土保持相结合的群众性 活动在全县蓬勃兴起,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9年完成的综合治理面积460平方公 里,占新中国成立以来累计完成面积的1/3。中央、地方、群众累计投入水土保持资 金达1.12亿元,其中国家投入375万元,地方配套67万元,群众自筹1.08亿元,显示 了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主体作用。在综合治理中,修建基本农田18667公顷,营造水 保林14267公顷,栽植经济果林11532公顷,兴建了6万多座拦沙蓄水工程。这些水保 设施,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民脱贫致富,减少泥沙淤积, 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显著的作用。 [水保监督执法]自199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在通 过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水保局以宣传贯彻落实该法为重点 ,注重加强了配套法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首先,经县编委批准,在水土保持局建立 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配备专职执法人员10人,乡镇兼职监管员67人,落实村级管 护员684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督管护网络。其次,依据水保法的规定,制订 出台了《沂水县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 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可具操作的规范性文件,并与县计委、土地、环保等部门联 合发文,下发了《关于生产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通知》,使水土保持工作逐 步走上了依法防治的轨道。再次,紧紧围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现场监督检查、执法 收费这三项中心任务,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抓了四个环节:一是对全县人为造 成水土流失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基本摸清了辖区内的监督对象及人为水土流失现状 ,并划定了全县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以县政府名义 颁布了公告。二是督促生产建设单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158个,已审批149个。三是通 过现场监督检查,查处水保违法案件11件,罚款1.4万元,及时制止了一些人为水土 流失行为。四是普遍开展了“两费”(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征收工作,加大了监 督执法的力度。 撰稿人:解植良 审稿人:杨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