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邱月华 副局长 徐世贞 杨希桂 毛洪利 [机构设置]1991年,统计局共有干部职工17人,1999年底,统计局内设6个科室, 分别为办公室、社会科、工业科、农业科、法规科和农调队(副科级),共有干部职工 3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6人。 [统计的整体功能及自动化建设]统计局担负着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 工作。有农业、农经、工业、物资能源、批零贸易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劳动 工资及服务业等统计专业。统计局在完成常规报表的同时,下大力气抓了统计资料的 开发及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一)每年年报结束后,发布沂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并定期整理编 印《沂水统计年鉴》,全面反映沂水县每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二)以《社会经济信息》简报为载体,及时整理编发有价值、有深度、有针对性 的统计信息。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 问题,及时开展了专题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撰写了一系列的统计分析文章,如结合 改革开放20周年撰写的一组分析文章,从全方位介绍了全县改革开放20年来取得的成 就,受到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每月定期编印《沂水统计月报》,并在县委宣传部主办的《沂水纵横》内部 刊物上开设“每月经济述评”专栏。 (四)初步实现了统计信息处理自动化,并建成了《山东沂水统计信息网》。自1 991年以来,不断加快自动化建设,到1999年底,共配备586档次以上的微机6台套, 复印机、速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各一台,统计局局域网顺利建成。 [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和农村住户调查工作]1996年底,在乡镇设立统计站,截 止到1998年,全县31个乡镇均已建立统计站,每个统计站配备2~3名工作人员,全县 共83名,并配齐586微机及附属设备,初步实现了数据处理、资料报送的微机化,做 到了有场所、有章子、有牌子、有设备,统计站的职能由原来的单纯农业、农经统计 扩大为全面统计。每个管理区(片)设统计网长,村里设辅助调查员,形成了县、乡、 片、村四级统计网络、确保了统计资料报送的及时、准确。沂水县的乡镇统计站规范 化建设,受到了省、市统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即在村设记帐户,根据记帐户的记帐资料,逐级汇总上报。 全县记帐户共分三种类型:一是省监测点(小样本);二是市监测点(大样本);三是县 监测点(村村抽样调查点)。小样本是在全县31个乡镇抽取10个乡镇,每个乡镇抽1个 村,每村抽10户共100户为记帐户。大样本是指在全县每个乡镇抽3个村,每个村抽1 0户共930个户作为记帐户。村村抽样调查是指在全县各行政村(有大、小样本点的村 除外),每村抽6户作为记帐户。 [农村小康监测]从1994年开始,县小康监测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对乡镇申请验收的 小康村,按照统一的小康村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小康村在县委工作会 议(原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到1999年底,全县共验收合格小康村398个,小康 乡镇1个。 [统计教育及职称评审]为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统计局把搞好 统计教育及职称评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到1999年底,全县共有600多 人参加电函教育,有238人取得了专科、本科文凭;同时狠抓了统计上岗培训工作, 培训上岗统计人员2114人;有317名统计人员参加了资格考试,全县共评审助理统计 师、统计师200多人,1999年全县共对1547名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 [统计宣传及法制建设](一)积极做好《山东统计》、《中国信息报》、《中国国情 国力》等统计报刊的发行征订工作,连续被省统计局授予报刊发行先进单位,为统计 理论知识的普及做出了积极贡献。(二)积极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结合新《 统计法》颁布实施,下发了2000多份新《统计法》宣传材料和200多套《统计法》宣 传挂图,结合新修订的《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出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统计普 法考试,并制定出台了《沂水县统计管理暂行规定》,使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 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抓好统计执法大检查。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的同时,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到1999年底,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47起,罚款 金额12.2万元,有效的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确保了统计报表的准确、及时。 [沂水县统计学会]沂水县统计学会于1998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出席首届会员大会 的代表共118名,统计局局长被推选为会长。沂水县统计学会是群众性学术团体,担 负着研究统计科学、繁荣统计事业的光荣使命。 [统计普查与调查]1991~1998年,统计局共完成四大一小五项普查工作。 (一)第三产业普查工作,于1993年2月开始实施,于1995年4月基本结束,顺利通 过了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在全区10个县(市)的全面质量考核评比中夺冠, 被评为10个县(市)中唯一的国家级先进集体,并被授予省级先进集体6个,地级先进 集体36个,县级先进集体27个,国家级先进个人3名,省级先进个人16名和县级先进 个人256名。 (二)沂水县人口小普查,1995年3月,沂水县人口小普查开始实施。严格按照《 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规定,层层建立责任制,及时深入小区检查指导 ,认真搞好调查登记、复查验收、快速汇总、编码工作,按照“工作高标准、数据高 质量”的“两高”原则,于1995年11月圆满完成了各项普查任务。 (三)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于1995年7月开始全面开展。经过普查准备、正式登 记到汇总上报等各阶段,于1996年8月基本结束。全县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共查出法人 单位2163个,其中:单产业法人单位982个,多产业法人单位1181个。多产业法人单 位的产业活动单位3439个,总共报表张数5602张,在全市12个县区中,沂水县基本单 位个数和报表张数均数第一。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 (四)第三次工业普查,于1996年2月正式开始实施。经过普查登记、审核上报、 数据处理、开发研究、资料发布、整理编印、总结归档,全部工作于1997年3月结束 。此项普查共调查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6584个(含中央、省、市属企业8个)。其中: 乡及乡以上企业254个;村办企业398个;城乡合作经营、私营、城乡个体企业和生产 单位5932个。根据普查资料,全县普查人员共撰写19篇综合材料,有10篇被县委办公 室的《调查研究》采用。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县工业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科 学合理地制定全县工业发展计划,正确实施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提供了大量可靠的依 据。县工业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 (五)第一次农业普查,于1996年8月开始实施,1998年12月基本结束。普查结果 显示:1996年末,全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27.08万户(不含非生产经营户、 五保户)。其中纯农业户26.00万户,占总户数的96.03%;兼业户、纯非农业户为1. 08万户,占总户数的3.97%。全县农村住户从业人员64.26万人,其中,主要从事农 业的从业人员54.1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4.22%,主要从事非农业的从业人员1 0.14万人,占15.78%。在市农普办组织的三次检查验收中,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 规定的标准。县农业普查办公室被授予国家级先进集体。 撰稿人:武玉斌 审稿人:邱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