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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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对县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的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网上政务大厅”的运行管理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进驻
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对本级政府服务大厅和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对公共
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等工作。2015年,设综合科、考核督查科2个职能科室;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所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
产权交易科、业务科、信息技术科和财务科6个科室。有工作人员28人。
2015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审批服务窗口28个,中介服务窗口11个。进驻中心办理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共202项
,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91项,便民服务事项11项。中心各窗口共受理各类办件239287件,无超期办结件。收取各类行
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5250万元。在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中,沂水县分别获得政务服务工作综合类、工作创新类
一等奖,政务服务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县工作考核中,先后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环境保护
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沂水建设先进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
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做好新政务服务中心启用前的准备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会同县编
委办、法制办等单位对进驻新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全县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
的44个部门单位277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暖等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
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了“进一个门、办一切事”。同时,为确保新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于12月5日邀请山
东省标准化院专家对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为下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全覆盖。通过召开专题会、现场调度会等方式加大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的督导
调度,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全县1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运行的基础,其中,
崔家峪镇、杨庄镇等9个乡镇努力克服土地、资金等各种困难,高标准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行;有38个新建社
区和983个行政村都建成便民服务室。
代办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印发《关于加强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基层代
办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县城成立代办中心,乡镇设立综合代办窗口,村(社区)建立代办点,明
确代办人员,县乡村(社区)三级代办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审批服务效能】 完善项目手续办理优化机制。对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涉及的6个环节进行“物理整合”基础上的流
程再造,加速实现行政审批提速的“化学反应”,审批服务缩时提速率达68.6%。同时,加大对重点项目审批的全程
跟踪,形成服务项目落地的强大合力。
实施重点项目集中收费。对全县重点项目收费流程进行梳理优化,确定“签订协议、规划许可、规费证明、收费分
配、方案会签、规费收缴、手续办理”的“七步走”集中收费流程,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成本,为招商引资项目一
口收费提供路线图。
建立监督考核倒逼机制。印发《沂水县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考核,
考核占比10%,窗口年度优秀比例提高到20%,有效激发各级各部门抓政务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制定《政务
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对中心效能建设、服务质量、办件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价,并
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以此倒逼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感和压力感。
【公共资源交易】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交易项目进行了梳理,明确交易中心交易
范围,编制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会同县财政、住建、国土等相关监督部门修订完善了各类交易项目交易监督
实施细则,建立了各行业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电子监察、公共资源管委会综合监督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系。
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加强对交易评标专家的管理。对建设工程评审专家抽取软件进行了升级,严格政府采购评审专
家的抽取,细化评审专家抽取范围,做到专家抽取科学化、规范化。
实行中介机构综合监管。制定《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运行管理,实行行业主管
部门和中介机构捆绑考核,交易中心和主管部门分别从工作纪律、现场秩序和执业操守、业务开展等方面加强监管
。通过建立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明确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提高中介管理和服务水平。2015年,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办理各类交易项目370个,完成交易额18.8亿元,收取交易保证金7657.4万元。
【农村产权交易】 认真落实市县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部署安排,定期到乡镇督促指导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引导
各乡镇收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四荒地出让信息,大力推动农村产权进场交易。2015年,通过积极与各乡镇
对接,已完成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市交易112.67公顷,完成交易额1673万元。同时,投资21.8万元购置电脑、高
拍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加大对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支持力度,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步入规范化。
(王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