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沂水县公安消防大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保 障沂水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以贯彻实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为主线,紧密结 合沂水消防现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强化部队管理、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圆满完成 了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实现了火灾形势和部队管理的“双稳定”。2012年,沂水县被省 安委会评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年活动先进县,被市政府评为消防工作先 进县,大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集体,被省公安消防总队评为全省 消防部队标兵大队,所属一中队先后被省总队评为全省部队安全工作先进中队和二星级铁军 中队。2012年,有工作人员75人。 【社会消防监督】 积极稳妥地推行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2012年,逐级签订了《消防工 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责任和义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对监管的238家重点单位进行重新确 定,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所的消防管理职责,确保了各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漏管,不失控; 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格 局,将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领导干部任期责任 目标考核之中。为部署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县政府于2012年7月19日,召开了全县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重点单位签订了《消防安 全保卫目标责任书》。县、乡镇(街道)政府多次召开办公会、部门联席会,听取消防工作 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问题。 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占地20亩、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总投资800余万 元的城区第三消防站(庐山工业园)已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13年8月1日建成投入执勤;进 一步完善了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新增市政消火栓50具;县政府投资158万元为大队装备抢险 救援车、21吨水罐泡沫车各1部。 依法加大消防监督力度。以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重点,强化消防监管,不断巩固“ 清剿火患”战果。强力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严格实行“三项备案”制度 ,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的自我建设水平;全面推行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 ,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1040个行政村(社区)的消防管理人进行了系统培 训,培训人员1180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力围剿火灾隐患,始终保持了对火灾隐患 的高压态势。共排查单位5845家,查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1016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17234处,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8家,责令停产停业31家,拘留19人,罚款160.4万元 ,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素质。借《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颁布实施之 机,广泛利用报刊、电视、户外视频等媒体开展宣传,不断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借“ 119”消防宣传月之机,通过设立宣传站、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 防咨询,播放火灾警示片,展示装备器材,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派出人员到社会单位开展消 防知识讲座23次,举办专题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1800余人;进一步延伸消防宣传的触角, 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马站、高庄、圈里等偏远乡镇的村庄、敬老院、集市等场所宣传消防知 识,发放《家庭防火明白纸》《老人防火须知》《农村防火常识》等资料,受教群众达2500 0余人,收到了“宣传舆论引导、培训教育渗透、社会广泛传播、群众积极参与”的效果。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深入开展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 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 ,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灭火抢险救援】 全体官兵忠实地践行胡锦涛 “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 总要求,以打造沂蒙消防铁军为主线,以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体系为手段,以强 化实地实战练兵为重点,牢记职责,苦练精兵,部队战斗力明显提升。在全市基层执勤岗位 全员比武竞赛中,一、二中队分别取得总成绩第二名和第四名。 2012年,共接警出动404次,出动警力5146人(次),成功扑救火灾276起,实施应急救 援128起,抢救遇险人员121人,保护财产价值7500余万元。在各类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中, 全体官兵充分发扬铁军精神,出色的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任务,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后勤建设】 政府财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2012年,消防业务经费达到556.2万元, 位列全市县区之首;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工资待遇进一步提高;投资40万元为消防员配 备了空呼器、便携式破拆工具组、佩戴式防爆照明灯、防爆手持电台、呼救器、抢险救援服 等救援防护装备。 (殷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