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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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县政府常务会议】
  1月20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2011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及2012年
预算安排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
。一、2011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及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2011年全
县财政工作情况及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汇报后指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事求是,保
障了重点事业的发展、重点项目的推进和重点工程的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
支持;2012年财政预算符合上级要求,切合实际,体现了收支平衡、以收定支的原则。会议
原则同意,并要求县财政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后按程序提交县人代会审议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议同时对2012年的财政工作进行了强调和
安排。二、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指出,沂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
于1月31日召开。会上,县政府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前期,县政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
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认真起草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会议原则同意,
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2月26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沂水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县
住建局关于《沂水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和《沂水县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
法》制定情况,以及县房管办关于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
见。一、关于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会议原则同意前期拟定的《沂水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
办法》,并要求抓紧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强调,一是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由
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城建、教体、卫生、农业、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深
入学习研究,统一思想,严格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二是要加强管理服务。县财政部门
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加强力量,完善服务措施,积极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
服务,推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二、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
法。会议指出,2011年以来,沂水县在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过程中遇到了新情况和问题,特别
是国家新拆迁条例颁布后,在地上房屋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方面存在亟需明确的问题。为
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
行,前期,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住建等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研究拟定了《
沂水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会议要求,近期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广
泛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拆迁片区指挥、责任人及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
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强调,征求意见过程中,要针对各片区拆迁过程中遇到的
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确保文件合法、可行。三、关于建
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建设项目及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
质量和施工安全,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期,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
住建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定了《沂水县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该办法,并要求抓紧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
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认真执行,严格把关;要进一步发挥城管
执法联席会议的作用,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超面积、违反规划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
类制定有效解决措施,切实规范好建筑市场秩序。四、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
要求:一是要尽快启动2012年的建设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片区指挥部牵头,力争在3月
开工,全面加快建设进度。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
按计划分期实施。工程推进过程中,县国土资源、住建、房管等部门和许家湖镇要加强沟通
协调,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二是要加快去年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
科学调配施工力量,抓紧向前推进,争取工程早日竣工、群众早日受益。三是要落实扶持政
策。县财政、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要积极落实好资金筹集、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政策,
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四是要加强建后管理。要严把保障性住房分配程序和条件关口,建立
动态淘汰退出机制,确保让真正困难的群众住上保障性住房。
  5月5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经信局、金融办一季度财税、工业经济、金
融工作情况,县旅游局关于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情况,县水利局关于《沂水县水
资源管理办法》和《沂水县水政执法工作规定》,以及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
管共同责任的意见》制定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一、关于一季度财税、工业经济
、金融工作。关于财税工作:一是要坚持“三年翻两番”总目标不动摇,坚持每年26%的财政
增幅不动摇;二是财税入库要坚持“进度”和“质量”并重,既要做到均衡入库,又要确保
财税质量;三是要科学征管,科学安排各税源征收进度,保证按节点征收入库。关于工业经
济运行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大工业转调力度,充分把握好当前的经济形势,采取有效措施,
倒逼企业转调提升;二是要进一步突出大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大发展离不开项目,特别是大
项目、好项目建设,下步招商、技改要继续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三是要继续加
大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运行分析预警机制,提高反应速度和质量
。关于金融工作:一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向前推进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各项工作;二是
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把握省农村金融试点县机遇,做好小额贷款公司上报审批和农村信用
联社改制工作;三是要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养工作;四是要有效化解防
范金融风险,确保县域金融环境安全。二、关于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水政执法工作规定。会议
原则同意前期研究拟定的《沂水县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沂水县水政执法工作规定》两个文
件,并要求抓紧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要求,一是近期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
筹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并与推进城区集中统一供水工作相结合,
切实保护、科学利用好现有水资源;二是搞好集中供水工作与部分招商项目享受招商引资优
惠政策的衔接,保持政策连贯性;三是认真总结前期城区统一供水工作经验,按照“先大企
业后小企业,先城区后乡镇”的原则,加快推进集中统一供水扩面工作。三、关于创建全国
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会议要求,一是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筹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
广泛宣传发动;二是及时启动面上工作,由县旅游局牵头对机关创建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
任部门、责任人,制定节点措施,加快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力配合,
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确保创建成功。四、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
责任制意见。前期,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国土局根据国家、省市和《沂水县查处违法
占地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研究拟定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
责任制度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该意见,会议要求,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通过各种形
式,广泛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5月31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关于有关人员重新分配工作、县民政局关于
县福利中心建设等工作、县农业局关于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
具体意见。一、关于有关人员重新分配工作问题。会议原则同意县人社局提出的意见,确定
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重新分配工作,同时会议要求,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新安置
人员的跟踪管理,严格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二、关于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等工作。会
议要求,关于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作:一是要高标准规划建设。具体由县民政部门牵头,
组织住建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外出考察学习,尽快确定规划方案,并按计划分步实施。方案要
统筹考虑县社会福利中心一、二期建设工程总体布局,功能设计要完善,规划设计要高标准
,并与当地建设风貌相协调,打造许家湖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新亮点;二是要加快项目推进
速度。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各项工作时间要全力提前,力争早日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沟通
衔接工作。因许家湖镇中心敬老院建成后归县县民政部门直属管理,服务范围包括许家湖镇
、院东头镇、龙家圈镇和黄山铺镇,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民政、财政部门和四处乡镇党
委、政府进一步沟通衔接,对各乡镇原有敬老院资产处置、中心敬老院建成后管理、经费保
障等问题进行具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关于设立沂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一是由
组织部门牵头,按程序就有关干部任命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由人大相关委室牵头,
对原沂水镇人大代表过渡问题等问题进行研究审议。二是抓好改设后的运作工作。由县分管
领导牵头,尽快协调组织民政部门和沂水镇等相关单位对改设后的行政区划、行政体制、社
区管理、村居管理等工作进行外出考察学习,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推进措施。对改设
后的其他后续工作,要按相关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关于城乡社区管理工作
:一是要稳妥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服从效果;二是要本着“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社区
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关于
五保供养和城乡低保工作:一是要严格落实省、市民政工作部署要求,按规定提高我县五保
供养和城乡低保标准,并按照新的标准做好低保扩面工作;二是县民政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
力度,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县乡两级配套资金,确保相关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对
去年低保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关于散葬烈士
墓集中管理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和烈士亲属自愿的原则,签订相关管护协议稳妥推进。三
、关于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工作。会议要求县农业部门对《沂水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
区建设规划概要》根据会议研究确定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乡镇的意见,特别要征求县人大、政协领导、代
表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意见;二是由县农业部门牵头,将规划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出五年
工作计划。三是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任务,积极对上沟通,争取相关项目,共同为
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6月12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县金融办关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化改革工作情况的
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前期拟定的《沂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化改
革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会议要求:一是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加强协调
,全力支持,确保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二是县农信社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细化任务目标,制定节点计划,研究具体措施,全面开展改革工作。县金融办在研究2012和
2013年金融工作时,要充分借助全省金融创新工作试点县的优势和条件,积极争取省、市金
融部门对沂水县农信社银行化改革给予支持。县财税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制定并
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改革过程中产权交易发生的税收收入县财政纯收益部分实行等额扶持;
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留成部分予以免缴,县以上征收部分按最低标准收取。
  8月7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县金融办关于企业上
市工作、县住建局关于全省农村住房建设总结表彰暨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工作、县
发改局关于全省县域科学发展有关工作、县农业局破产清算组关于对丰元花生公司及浓香油
厂下落不明资产进行挂账处理工作、经济开发区关于提升经济开发区发展水平工作有关情况
和县监察局关于部分违纪人员处理建议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一、关于社会综合治
税工作。前期,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
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会议原则同意该意见和办
法,并要求县财政部门牵头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
强调,一要加强平台建设。县地税部门负责建好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网络平台,与有关涉
税信息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并根据工作运转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有关部门职责内容。二
要严格绩效考核。县绩考办负责做好有关协作配合部门的日常、网上和年终考核工作,确保
工作顺利推进。三要加强业务培训。近期,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筹备召开社会综合治税
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并及时组织骨干业务人员对社会综合治税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学
习。同时,牵头做好社会综合治税的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力争月内开始运行信息平台。
二、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指出,前期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金融办、经信局在学
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拟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
》。会议原则同意该通知提出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要求县金融办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作进
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同时要求,县金融办要牵头搞好有关政策宣传,并协
调相关部门积极兑现落实优惠政策,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三、关于全省农村住房建设总
结表彰暨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
学习会议精神,对照当前工作,目标再调整,措施再强化,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会议精神。
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部门提出的贯彻落实措施,并要求根据上级调整后的目标任务,认真抓
好工作落实。会议强调,下步工作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要坚持规划引领。乡镇驻地要
高起点科学规划,未完成规划的,要加规划进度,并严格按规划抓好组织实施。二是要抓好
在建工程。对农村社区、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配套等在建工程必须按节点推进,并确
保工程质量,特别是农村社区“三上”工程必须确保按期完成。三是要注意政策衔接。县住
建部门要牵头抓好有关工作与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土地增减挂钩等方面上级扶持政策的衔
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四是要树立精品意识。所有工程项目的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和
后期管理都要树立精品意识,切实打造精品工程。四、关于县域科学发展工作。会议指出,
7月5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动县域科学发展整体提升综合实力的意见》,省委办
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配套下发了《山东省县域科学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试行)》
,并进行了首次考核。近日,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统计、经信等有关部门对省里文件
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有关意见建议。会议要求,县政府
各分管领导要结合职责分工,根据考核标准要求,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工作,并督导责任部门
抓好指标分析,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全县综合考核取得优异成绩。五、关于对丰元花生公司
及浓香油厂下落不明资产进行挂账处理工作。会议指出,丰元花生公司自法院受理进入破产
程序至今已5年时间,由于种种原因部分资产难以查清,致使破产工作进展缓慢。为加快推进
破产进度,保持社会稳定,会议原则同意将丰元公司及浓香油厂部分账实不符资产和难以查
清的账务进行挂账处理。同时,会议要求丰元公司破产工作组对账实不符资产和难以查清的
账务继续进行深入核实,待核实工作结束后,一并并入丰元公司帐目进行处理。六、关于提
升经济开发区发展水平工作。会议指出,前期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研究拟定了《关于提
升经济开发区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从管辖范围、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干部管理、指标
核算、落实扎口管理制度等五个方面对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提出了相关意见。会议原则同意
该意见,并要求:一是开发区及相关乡镇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二是开
发区要加强与相关乡镇的沟通、衔接,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开发区的建设管
理水平。七、关于部分违纪人员处理问题。会议原则同意县监察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组织进行处理。
  8月21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纪委监察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
积率专项整治工作、县城区统一供水指挥部关于城区第二批统一供水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关
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矿业结构调整进一步
推进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以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
意见。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前期拟定的《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
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并要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切实履行牵头和综合协调的责任,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会议强调,一要加快工作进度。
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项整治会议,迅速展开工作,争取用两个月时间完成该项任务;二
要加强部门配合。县国土资源、城管执法、住建、房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
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成效;三要严格管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控
,依法依纪处理违规问题,杜绝违规开发行为。对工作不配合、擅自调整规划等的企业,要
严格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确保全县房地产开发规范、有序进行。二、关于城区第二批统一
供水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前期拟定的《沂水县城区第二批统一供水工作实施方案》、《青援
食品公司等7户统一供水企业直排达标水量污水处理费返还规程(暂行)》。会议强调,一是
要及时兑现政策。对第一批统一供水企业,达到县里规定标准要求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程序
及时兑现落实相关政策。县环保部门要加强直排水质监测,指导督促企业尽快安装流量监测
设备,纳入全程监控范围,为污水处理费返还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要搞好发动宣传。对第二
批统一供水企业和单位,县经信、教体、卫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
企业、单位树立节水意识和用水安全意识,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强力推进。由城区统
一供水指挥部牵头,按照方案要求强力组织推进。同时,对个别县财政拨付经费单位因统一
对接自来水增加的部分支出,相关部门要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三
、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前期拟定的《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
施意见》《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和《2012年度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考核办
法》,并要求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同时强调,一是要把握政策平衡性。县财政、交通运输、发改、地税等部门在修改完善
政策时,既要体现对物流产业起步阶段的重点扶持,又要兼顾好与现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
对接。二是要适当提高物流业门槛。沂水县物流业起步较晚,但一定要高点规划、高点定位
,招商部门负责年内引进1家现代化大型物流企业,引领带动全县物流业加快发展。同时,交
通运输部门牵头进一步整合、提升现有物流企业,实现规范运作,有序发展。三是及时安排
部署工作。于下月初召开物流业发展大会,全面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四、关于矿业经济发展
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前期拟定的《沂水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全县各
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市里的会议精神,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会议同
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做好矿业权普查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近期完成全县矿
业权调查摸底,为下步矿产资源整合提供资料依据。二是充实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力量。对
矿管办人员、车辆设备等进行必要充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近期
,由矿管办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及时帮助新上矿产加工项目解决困难问题,加快项目建
设进度,为推动全县矿业经济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五、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前期拟定的《沂水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并要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
序报批实施。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牵头及时对接评估机构,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县财政部门要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拨付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会议强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
记发证工作面上量大,情况复杂,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工作成效;要坚持原则
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
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9月29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关于郑培新、秦兵同志烈士申报以及有关乡
镇道路、村命名更名工作、县人社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提高征缴比例方案、县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关于《沂水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县住建局关于
北一环西延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县教体局关于《沂水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
全管理暂行办法》、县经信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提升工作、县物价局关于供热价格
调整方案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一、关于郑培新、秦兵同志烈士申报以及有关乡镇
道路、村命名更名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将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追认两同志为革命烈
士的申报意见,要求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抓紧上报,并认真做好遗属安抚工作;新闻宣传部
门要搞好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倡树良好道德风尚。会议同时对县民政局提报的许家湖
镇、四十里堡镇有关路、村命名更名情况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命名更名方
案,并要求抓紧按规定程序发布使用。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提高征缴比例方
案。会议原则前期拟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提高征缴比例方案》方案,并要求县人
社、财政部门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强调,下步工
作中,一是要做好核算工作。根据新政策调整情况,县人社、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沟通衔接,
搞好资金核算,确保工作积极推进。二是要组织好资金。县财政部门要统筹组织好所需资金
,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新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三、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前期,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县网吧管理
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拟定了《沂水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暂行办法》。会议原则
同意该办法,并要求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部门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按程序
报批实施。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公安、工商、安监、经
信、联通、电信等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县文化市场
管理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向县人大、县政
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
大对网吧的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各类黑网吧,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取缔。三是要做好
有奖举报宣传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网吧管
理法律、法规、政策及不良网吧举报奖励办法,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加强对网吧的监督管理
。四、关于北一环西延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会议原则拟定的《北一环西延
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并要求由县住建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会议
研究的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强调,一是片区指挥部全面负
责相关拆迁、安置等工作;沂城街道办事处要安排得力人员靠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二是
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启动拆迁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于10月8日
前做好安置区征地上报准备工作,由县住建局、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牵头于10月15日前确
定安置方案并抓紧推进相关建设工作。五、关于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会议原
则拟定了《沂水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并要求县教体部门根据会议研究的
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强调,一是要全面抓好文件贯彻执行。县
教体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多方搞好协调,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分
工协作,共同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县食安办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列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联席
会议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上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二
是根据前期有关学校试行经验,由县教体部门牵头尽快制定出台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的相
关文件规定,适时分期分批实施。六、关于整顿提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
级意见和实施方案。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整顿提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的意见》和《关于整顿提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实施方案》,并要求县经信部门根据会议研
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县
新闻宣传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食品企业成功转型典型等方面的宣传报道,为整顿提
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时间要打紧。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筹备召开
动员会议,选准工作切入点,积极推动工作开展。三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各级、各有关部门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施治,注意方式方法,确保工作稳妥顺利
进行。同时,县经信、环保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执行食品加工类项目落地条件,把好新
项目落地的入口关。四是要加大对黑窝点的查处力度。针对部分小食品加工企业可能向乡镇
等转移的趋势,县经信等有关部门要提早研究治理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搞好监督举报,坚决
杜绝小食品加工点易地建设生产,严防造成新的问题。七、关于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前期,
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县物价、住建、经信、财政等部门对热电厂生产成本进行了监审,到企
业、城区居民户进行了调查,并对周边县区供热价格水平及管网建设配套费等情况进行了了
解,研究制定了《供热价格及管网建设配套费标准调整方案》。会议确定,2012年工业蒸汽
、居民供暖价格不做调整,按程序审核后,将居民住宅供暖管网建设配套费由每平方米25元
调整至35元,非居民供暖管网建设配套费由每平方米35元调整至45元。会议同时要求,一是
由县物价部门牵头抓紧研究确定煤汽联动方案,科学调整用汽价格,维护供需双方权益。二
是由城区供热指挥部牵头研究制定城区供暖泵站管理运行办法,并对2012年确定的供暖改造
项目(包括泵站建设)加快组织推进,确保供暖期来临前完工并投入正常使用。三是热电厂
要加强内部管理,搞好运营监管,提高供暖成效。同时,要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切实搞
好供暖终端管理工作。
  10月31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发改、财政、统计部门关于全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
分析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及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县财政局关于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的汇报
,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一、关于全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及全县
经济运行情况。为抓好10月19日市政府召开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是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年
初,县委、县政府准确研判形势,提早安排部署工作推进措施,全县总体工作进展顺利,取
得了较好成绩,争取了工作主动。特别是一些成功的工作机制、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当前经济
形势下发挥积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发扬成绩,完善改进措施,加快各项工作进
度。二是要正确认识当前工作压力。从全省有关经济指标反馈数据看,虽然全县经济发展保
持了较好态势,但与兄弟县区相比有些指标仍显不足,特别是部分工作的增速指标仍不够理
想。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要做好长期应对准备,多想招数,善
谋思路,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三是2012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完
成。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节点,确保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民生等各
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四是要提前谋划明年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当前工作进行全面梳
理,结合市里会议要求,提前谋划好明年的工作谱气和打算,为明年工作推进争取主动。二
、关于公务卡改革工作。会议原则同意监察局、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单位拟定了《沂水
县公务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该意见,并要求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根
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会议强调,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要坚决执行
。推行公务卡制度是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
,坚决执行。二要稳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是新兴事物,在推行过程中要周密部署,稳步
推进。三是要确保实效。要以公务卡的推行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
县财政、纪委监察局、审计等部门要在加强公务卡使用监管的同时,严格预算外资金使用情
况监管,确保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会议要求,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近期组织筹备召
开公务卡推行工作会议,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11月21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城管执法
局关于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办法、县工商局关于城区及乡镇
驻地个体工商户规范经营管理意见及实施方案、县科技局关于全国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及
全县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意见、县林业局关于全市森林防火
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县金融办关于政府性存量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激励暂行办
法的汇报,研究确定了具体意见。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县各级、各
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
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需解决。近期,国家、省、
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今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指明
了方向。为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前期,由县分管领导牵头
,组织食安办等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沂水县实际,拟定了《关于加强食品安
全工作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该意见,要求县食安办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
善后按程序报批,并尽快组织实施。会议强调,一要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
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协调解决
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强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年底
前,各乡镇要明确专门的食品安全办事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力量,全面抓好各项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将该项工作列入督查范围,督促各乡镇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
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二、关于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
神及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11月3日全市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工作会议上,部署安排了今冬
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会议原则同意县林业局提出的会议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一
要配齐专业防火队伍。县财政局、林业局要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工
资待遇,尽快招齐招满专业防火人员。二要加强防火演练。县林业部门要牵头组织好防火队
伍日常训练,熟练掌握防火设备使用技能。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演练,提升队伍应战水
平和能力。三要强化面上防范。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坚持预防为主
,及早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确保全县森林防火安全。四要搞好协作配合。要尽快按要求配
齐相关消防装备,并及时与消防大队、民兵预备役队伍搞好协同演练,提升联合作战能力。
三、关于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沂水县城市
建筑改扩建工程不断增多,建筑垃圾日益增加,对环境卫生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认真做好建
筑垃圾监管处理工作,前期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城管执法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两办法,并要求县城管执法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
报批实施。会议要求,下步工作中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针对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县交通
运输、交警、沂城街道办事处、许家湖镇、龙家圈镇等单位要协调配合,确保取得良好工作
成效。四、关于城区及乡镇驻地个体工商户规范经营管理工作。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城
区及乡镇驻地个体工商户规范经营管理,前期,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工商局在深入调
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城区及乡镇驻地个体工商户规范经营管理意见》及《实
施方案》。会议原则同意相关意见和方案,并要求县工商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修
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要求,一是要突出重点。近期要召开动员会议,对相关工作
进行安排部署。要结合监管实际,集中精力抓好城区监管,重点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主干道
路开展试点,切实抓出效果,打造精品,典型带动,逐步推开。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在抓
好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县工商局要牵头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反弹。三是要把好入
口关。对新建沿街楼要科学规划,严格审批控制;对已建成的,由县住建局负责分类规划经
营区域,促进规范经营。四是要加强协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合施治,
确保工作成效。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监管
工作。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指出,2011年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召开了科技创新大
会,对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
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职工作,加快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县科技局拟定了《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县域经济
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该意见,并要求县科技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
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报县委常委会研究。为加大全县科技创新力度,会议要求:一是
在科技奖励标准方面。对真正有影响、有实际效果的科技创新项目,奖励标准可以参照市标
准或适当高于市标准。二是在人才培养引进方面。要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领导的意见特别
是组织部门的意见,切实在人才培养引进方面实现创新,真正发挥出人才应有的价值。三是
在工作考核方面。要吃透市考核内容和精神,结合沂水县实际制定切实管用的考核办法,正
面引导、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四是结合方面。科技创新工作的内容、考核办法、推进措施等
要与县工业经济发展的措施办法相结合,充分调动、发挥好企业推动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六
、关于金融工作。会议指出,为充分发挥政府性公共资金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和激
励作用,调动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前期,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金融办、
人民银行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政府性存量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激励暂行
办法》。会议原则同意该办法,并要求县金融办、人民银行等单位积极推进,抓好组织实施。
  12月29日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县农安办关于《出口农产品基地双备案管理办法》和《
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办法(暂行)》、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情况及《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关于《
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制定情况、2013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一、关于出口农产品企业及基地管理工作。会
议指出,沂水县出口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被认定为“全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
范区”,但由于个别农产品出口企业对产品质量重视不够,受到进口国预警通报,不仅企业
遭受损失,也给全县造成了不良影响,迫切需要加强对出口农产品企业及基地的管理和监督
。前期,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农安办、食安办、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
法制局等部门研究拟定了《沂水县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办法(暂行)》和《沂水县
出口农产品基地双备案管理办法》。会议原则同意两个办法的相关内容,并要求县农安办根
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部门协同配
合。县农安办要牵头建立联席会议等相关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
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抓好监管工作的
落实。二是要加大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出口农产品抽查检验的频次,分期分批对
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教育,增强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三是要及时总
结经验。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确保
办法的实效性。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要重点培树一批优秀企业典型,引领带动面上工作开
展。同时,要加大对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在社会上营造起良好的舆论氛围。二、关于
政府性债务及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政
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运行,前期,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政、发改、
审计、住建、交通运输、国资、人民银行等部门研究拟定了《沂水县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管
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通知》。会议原则同意以上两个文件,并要求
县财政部门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要求由县分管领
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快启动推进相关工作。三、关于两个
《报告》制定及财政预算编制情况。会议指出,《政府工作报告》和《2012年国民经济与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3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全
面回顾总结了2012年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成就,提出了201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
新目标、新任务。会议原则同意两个报告和财政预算编制提出的相关内容,并要求:一是县
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要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相关材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广泛
征求社会不同层面的意见、建议。二是三个文件之间要搞好对接,确保文件相关内容、数据
的统一,并做到文风朴实,带动全县政风、文风的改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