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沂水县烟草专卖局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体制下组织烟叶生产 经营和卷烟销售活动的经济实体,系国家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全县范围内烟 草制品市场的监督检查管理。2004年12月6日,沂水烟叶复烤厂依托申鲁沂水 烟草基地关系进行改制的方案获得了国家局的正式批复。同年12月20日,与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共同成立山东申沂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与县烟草专卖 局(公司)业务上再次实行分离,单独核算。2004年度累计销售卷烟23304.6 大箱,销售烟叶6144吨,两烟实现销售收入21470万元,实现税金及附加2097 万元,先后被市局(公司)授予“全市烟草系统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 府授予“明星企业”、“企业诚信纳税奖”、“优秀厂长(经理)”等荣誉 称号。2005年是“十五”时期的最后一年,全年累计销售卷烟23474大箱,销 售烟叶4145吨,两烟实现销售收入21306万元,实现利税3213万元。先后被临 沂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被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 人民政府评为 “200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 被临沂市人民政府评为 “200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被山东省烟草专卖局评为“山东省烟 草专卖局(公司) 系统2002—2004年度财会物价国有资产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沂水县烟草专卖局(公司)下设7个科室、18处烟叶收购站、8个专 卖稽查中队,共有干部职工287人。 【烟草专卖执法】烟草专卖局有专职执法人员62人。以打大户、破网络、 查大案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烟草专卖法》和上级关于严厉打击涉烟违法 犯罪活动以及清理整顿卷烟市场等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打假协作机 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以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市场控制力、 净化率为工作目标,以打击非法经营活动、铲除非法经营窝点为工作主线, 规范了办案程序,严格了办案制度,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避免了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2004年全年共查办卷烟(烟丝、烟叶)违法案件1092 起,查扣各类违法卷烟363.35件,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烟丝(末)14.1吨、烟 叶28.03吨、端窝打点57个、破除网络5个、查获制假切丝设备5台(套)、由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人、行政拘留5人、治安处罚3人。2005年,查处涉烟违 法案件806起、查扣非法卷烟485.45件、烟叶、烟丝39.6吨、破除网络2个、 端窝打点160个、拘留6人、批捕1人、判刑1人,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烟叶经营】2004年,全县烤烟实际收获面积3400公顷,受自然灾害影 响,实际收购烟叶7.23万担,实现烟农收入2868万元。同时,加快发展专业 合作组织,2004年12月先后成立了烤烟产业协会、乡镇联合社、村级合作社 三级烤烟产业合作组织,全县形成了以党政线为主导、以业务线为保障、以 群众线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烤烟产业化经营新机制,较好地融洽了政府 与烟农、企业与烟农的关系,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形象。 2005年,为调动各级植烟积极性,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化经 营、激励约束和投入扶持、风险控制“三大机制”,全面落实提高烤烟收购 价格、调高产前扶持费标准、增加煤炭专项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 烟叶生产的扶持力度,降低了烟农植烟成本,强化了对烟农的综合服务,对 稳定烟叶规模起到了重要作用。全县2333公顷烤烟共收购烟叶7.23万担,上 等烟比例达到38.68%。产前投入达596.62万元,产后补贴达404.65万元,全 县烟农直接受益额达4566万元,实现特产税712万元,达到了烟农、政府的满 意。 【卷烟销售】根据卷烟销售网络建设三年规划,2004年实行卷烟电话访 销制,建立了一个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专销一体、保障有力、科学规范、 高效运作的卷烟销售网络,全县分为54条配送线路,108条营销线路,访销送 效果明显提高,实现了由人工到“电话访销,网上配货,电子结算”的跨越, 全县访销率达到100%,送货面达到100%。2005年,全面贯彻落实“两个集中” 有关规定,大力开展终端深度服务营销,对卷烟零售户实行星级管理,使网 络服务客户、培育品牌的功能更加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卷烟价格管理, 实施卷烟零售明码标价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全县卷烟销售价格市场,提高了 经销户利益,也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益。 (靳新 刘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