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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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莒南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1月24日至27日在十字路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221人,列席代表7人,中共滨海地委书记郑子久到会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
工作报告》和中共莒南县委《对冬季施政的建议》,并作出相应决议,收到代表议案
87条。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莒南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推选张众
华为主席。
    莒南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3月31日至4月3日在·山召开,出席会议
代表243人,列席代表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共莒南县委《关
于今后三个月政府工作任务的建议》,作出《关于今后三个月政府工作的决议》和《
关于贯彻山东省婚姻暂行条例的决议》。会议选出莒南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
务委员会,选举庞夫力为主席,夏笏臣为副主席。
    莒南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7月23日在路镇区东良店村召开。出席会
议代表244人,列席代表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执行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决定》和《生产救灾情况报告》、中共莒南县委《关于对今后三个月政府工作任
务的建议》,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收到代表议案68条,选举由9人组成的莒南县第
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选举庞夫力为主席,夏笏臣、孙成法为副主席。
    莒南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12月4日至5日在县城十字路召开。出席会
议代表225人,列席代表15人。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三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和中共
莒南县委《工作建议》,并通过相应决议。收到代表议案64条,选出由13人组成的莒
南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庞夫力任主席,夏笏臣、孙成法任副主席
。
    莒南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3月7日至10日在十字路召开。出席会议代
表269人,缺席10人。会议审议和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春季政府工作的报告》、中
共莒南县委《关于对今后三个月政府工作任务的建议》、《关于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开展爱国主义、生产竞赛运动的办法》。对结
束土改颁发土地证、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春耕生产与冬季生产等问题展开热
烈讨论,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收集代表议案111条,制定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制
度。选举由15人组成的莒南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庞夫力任主席,
夏笏臣、孙成法任副主席。
    莒南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7月23日至25日在十字路召开。出席会议
代表267人,缺席21人。会议讨论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共莒南县委《
对今后三个月政府工作的建议》以及《关于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
报告》。对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爱国丰产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等作出
决议。会议收到代表议案49条,选举由15人组成的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
会,选举庞夫力为主席,孙成法、夏笏臣为副主席。
    莒南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12月4日至9日在十字路举行第一次会议,
出席会议代表321人。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1951年工作报告》、《关于19
51年县财政收支预决算报告》,中共莒南县委《关于对今年冬季政府工作的建议》并
作出相应决议。会议收到议案181条。选出由31人组成的莒南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常务委员会。选举庞夫力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孙成法、夏笏臣为副主席。选出政
府委员23人,选举薛亭为县长,徐恒举为副县长。
    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召开5次会议,其中第二、三、四次会议分别就全县
的农业生产、兴修水利、封山造林、优属代耕、民主建政和“三反”、“五反”、基
干民兵制及开展宣传《婚姻法》等工作作出决议,使这些工作得以迅速实施。1954年
1月17日至20日召开第五次会议,学习贯彻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研究统
购统销、互助合作等工作。其间,主席庞夫力于1952年2月调离,副主席孙成法主持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