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至民国初年,境内私营手工业主要有酿酒、榨油、织布、制陶、编席、铁木 器制作等,规模较小。从事手工织布和铁木器制作的几乎村村都有;县境东北部山区 利用羊毛制毡毯、鞋、帽的数十家;坊前、坪上、团林一带180余村户户结蓑衣;沿 沭河两岸的村庄多数农户从事柳、腊条编;沟头、临沭、水磨等村户户编席;薛家窑 、集前、坪上的制陶已较精致。 抗日战争爆发后,市场凋敝,私营工业多数随之歇业。1940年,抗日民主政府发 放贷款,支持手工业者发展工、副业生产,除恢复传统手工业外,重点发展以纺织、 卷烟为主体的工业生产。1944年,全县有纺车11724架,织布机1240架,仅十字路就 有卷烟户近600家,日产香烟12万盒(20支装)。1947年,许多兼营工业的农民专事农 业,至1949年,从工者有千余人。 50年代初,政府扶持手工业户发展生产,使部分停业户重新开张。1953年,从事 手工业者增至6073人。1954年,对私营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织私营手工业者 走合作化道路,到1955年6月,67%的手工业者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33%的手工业 者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于职工报酬及其他问题未解决好,部分合作社解散,职 工重新从事个体生产。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个体手工业者全部参加合作社组织 。1961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个体工业重新出现,主要有铁、木器制作和编席 等项目。“文化大革命”初期,从事个体手工业被视为搞资本主义,个体手工业者难 以公开营业。 1978年后,国家鼓励发展个体经济,私营工业由少到多,由小到大,城乡逐步出 现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业企业。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贯彻,个体工业企 业迅速发展。1993年,个体工业企业达到4945个,年产值4674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 产值的21%。大店新村个体工业企业年产值超百万元的3户,年产值超50万元的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