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境内没有专门水利机构,较大工程由州、县长官负责,小型工程由地方人士集 资兴建。 1941年至50年代初,水利事业由县政府建设科管理,水利管理主要是河堤维修, 沿河村庄的村民自发义务出工,维修河堤,所需物料,由村民平均负担。50~70年代 ,陆续修建堤防、蓄水和灌溉等工程,管理机构也相继建立健全。1956年,县人委设 水利局,有职工28人。1962年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机构合并,统称农业局。196 3年恢复水利局。1977年,全县16处公社均设水利站。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受益情况 ,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县、社(乡、镇)、村三级管理,县级管理大、中型水库和陡山水 库灌区、石泉湖水库灌区、相邸水库灌区、大山水库灌区;社(乡、镇)级管理蓄水5 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水库、国营机电扬水站,4个大、中型水库灌区的支、斗渠道; 其它小型水利设施由受益村管理。80年代初,农村实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水利管 理也进行改革,大、中型水库和灌区由过去划拨事业费改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经费 上交留成,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实行灌溉、防洪、发电、养鱼、供水等综合经营, 做到以水养水。土地承包到户最初几年,对集体水利设施一度忽视管理,部分小型水 利设施损坏。有的扬水站机电设备被盗,有的建筑物被拆,有的工程长期未能续配, 有的虽已配套,但工程效益发挥较差。1986年大白常村原已配套的45眼机井,到198 8年仅有24眼能用。陡山水库、相邸水库两灌区保浇面积最高年份达20.4万亩,1986 年降至15.3万亩。随着水利管理法规和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水利管理逐步纳入正 规。1989年冬,县委、县政府组织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小型水库、塘坝615 座,新建扬水站148处,新打大口井、机井472眼,修复配套机电灌站139处,新增灌 溉面积3.5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1.5万亩。1991年12月,莒南县获山东省水利 工作“鲁水杯”金杯奖。1993年,县水利局下辖陡山、石泉湖、相邸、大山4个水库 管理所和陡山、相邸两个灌溉管理公司等单位及25处乡(镇)水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