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计量管理1949-1975年,县内的商业计量先后由县工商科、手工业管理局、 市场物价委员会、科委兼管,集市的计量管理由各区(公社)市场交易所管理。1975年 ,计量管理工作开始走向正规化,每年对市场度量衡器进行数次检查。商业、粮食、 物资、供销等部门设专人负责计量工作,各粮管所、基层供销社均配备了专(兼)职计 量管理人员。1980年,对从事计量器具制造、修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登记,纳入 计量监督管理。1983年县政府发布《关于限期推行定量砣和衡器登记的通知》,规定 新的木杆秤一律实行定量砣,非定量砣停止使用,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始推行法定计量 单位。到1993年,全县普遍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工业计量管理1956年,莒南县配备衡器检定砝码,只能检定木杆秤。1975年后, 陆续添置了游标卡尺、压力表、天平、砝码、加油机等检定仪器,按检定周期要求进 行检定,逐步扩大检定项目和范围。1985年9月,对全县纳入强检目录的4项8种计量 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检定方法采取对木杆秤实行送检,对使用中的各种衡器、加油机 实行出检,对压力表、游标卡尺实行送检与出检相结合,达到检定周期、检定质量两 保证。1987年,县标准计量所建立检定表类量具、测微量具、游标量具、四等砝码标 准器具、精密压力表、二等克组砝码标准装置。从1987年开始,对全县工业用游标卡 尺、百分表、千分尺、压力表、(地、台、案)秤、衡器挂砣等计量器具按检定周期规 定,每年进行检修。1988年,对全县250件万能量具、800块压力表、600块热工仪表 、60架电光分析天平、150架架盘天平、3500台(地、台、案)秤、30000支贸易用木杆 秤、40台加油机,逐一进行检定登记,并建档立卡。1993年,增添加油机容量检定装 置。 到1993年底,县曲轴厂、第二五金厂、化肥厂等55家工业企业相继建立计量科( 室),负责本单位内部的游标卡尺、百分表、千分尺、压力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 工作。有81家企业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其中专职人员128名。 从1985年开始,县标准计量部门对全县工业企业的计量工作进行整顿、考核、验 收。到1993年,有3家企业被省标准计量局定为二级计量企业,23家企业被地区标准 计量局定为三级计量企业,29家被定为计量合格企业。